要不要试试不信命(1 / 3)
自从从郑老大家里回来,于永义就心神不宁。他也不知道怎么了,杀人放火的事不是没做过,但是从来也没这样忐忑。
于永义不知道,以前的他有一颗动物一般的心,简单而又狠厉。他的人生信条很简单,那就是听老大的、管教好小的,有人来踩场子就干他丫的。他觉得自己既然没能淹死在那片海里,那就是老天对他还有安排,即便老天给他的安排并不光彩,他觉得也不赖。
他信命。烂命自然只有烂命的活法。
但是现在的他的心上,开出了一朵小小的花。一种他未曾设想过的美好,也和那朵小花一起在他心里慢慢绽放。于永义想抓住那份美好,但是自己那沾满鲜血的手,只怕还未接近便已玷污。
他信命。烂命自然只有烂命的结局。一定是这样的。
第二天就要去做事了,临行前的一个晚上,他和小武在家里喝酒,两个人都喝了不少,啤酒瓶在他们俩脚下东倒西歪了一大片。
于永义说:“小武,我明天要去办点事,完了可能要离开一段日子。”
“哥你要去干嘛?怎么不带上我?”
“我一个人去就够了,带上你不添乱么。”
“到底什么事?”小武有点急了。
“你少打听。”于永义严肃地讲,完了他又换上一副笑脸,勾着小武的肩膀说,“你留下还有你要干的活,你看好场子和手底下的人,叫他们最近都低调点。还有……”
于永义停了一会,又说到:“你照顾好阿素。”
小武半晌不吱声,然后没头没脑地说:“哥,我觉得阿素特别好。”
于永义扭头看向小武:“你小子什么意思啊?”
“我觉得我喜欢阿素。”小武回答得特别直接,那是属于少年的斩钉截铁。
于永义先是瞪大了眼睛,好几秒后才用一幅嬉皮笑脸换下惊讶,他用手抽着小武的后脑勺:“你个臭小子,毛都没长齐,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啊?啊?啊?”
“哥,我是说真的,哥!”
看小武表情认真,于永义也不打了,只是又问:“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不知道啊?”
他嘴里问的是小武,心里问的是自己,于永义呀于永义,那你又是什么时候喜欢阿素的呢?
后来发生的事情于永义也不太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和小武又是大闹又是喝酒,最终还是断片了。他最后记得的画面,是记忆中第一遇到阿素时,她把他撞进一片木槿花丛,然后他从自己的臂弯间拈下了一朵木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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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库帕国际赛马场,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马赛,同时还会开放赌马,所以每到这天,马场内外到处都是人。名流和富豪在上层的VIP包厢里豪赌,一掷千金;普通民众则会挤在下方的看台里,寄期望于虚无缥缈的好运为自己逆天改命。
郑老大在马场有自己的包厢,过去的几年里每个月都会来看跑马。于永义跟着来过几次,他发现郑老大看赛马和其他人很不同,他总是神态自若地坐在那里,平静地看着跑到上矫健的赛马们一圈一圈地跑,周围的歇斯底里和疯狂喧嚣似乎都与他无关。与其说是在看比赛,他更像是在看风景。
这也是郑老大本人的特殊气质。他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身形消瘦矍铄,总是穿一身得体的浅色西装,花白的头发修剪得非常清爽。他没有纹身,也不带大金链金表,倒是收集各式各样的西服袖扣。比起□□老大,他看上去更像一位儒商或者大学的教授。郑老大总是对于永义说,现在这个时代,光靠狠,走不了多远,要多用这里。说这话的时候他会用食指轻轻点着脑袋。
今天的情况就是如此,今天的于永义就需要用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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