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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那张墨迹还没干透的纸条攥在了手心里,仿佛透过笔尖印在纸上的痕迹能感觉到他一样。不同于童年时期似雏鸟出壳般的暗恋,交换羽毛笔感受对方的体温也能带来悸动,此刻我像个躲在阴影里怀念白昼的夜行生物,短暂地感受过日光的缱绻,唇齿间却只剩下苦涩。
明明只要打开镜子就可以和他说话,可我就是不敢,任由它在我口袋里发烫,炙热的温度传递到我大腿的皮肤上,一同传过来的还有心头的焦急。
我低下头去喝那碗玉米片汤,被烫出来的眼泪擦也擦不完。
在陋居的生活单调而重复,却让我很有安全感。白天的时候我会帮莫丽做一些家务活,我从来不知道照顾一个家需要做这么多事情。比尔和查理总是在吵闹叫嚷,仿佛有发泄不完的精力。每当看见他们我就会想起芙萝拉,心脏总是忍不住刺痛。
韦斯莱先生每天晚上上班回来都会讲今天又处理了什么棘手的突发事件。例如一家住在南希斯街,也就是贫民街的麻瓜从垃圾桶里捡了不知道谁扔的一双拖鞋,带回家后飞了三英尺高,还会骂人,其中一只说的还是威尔士口音。
我很喜欢听他讲这些,不仅不用动脑子,还能阻止我不停地胡思乱想,回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我对时间没了概念,只觉得大约过了三四天。昨晚刚刚下过雨,太阳已经出来了,但并没有很热。我坐在厨房的桌边握着一杯半凉的牛奶,对着不远处那扇小窗户发着呆。莫丽在外面喂鸡,这件事我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无所事事起来。
这时门忽然被打开了,我下意识地看过去,少年带着满身的阳光出现在那里,褐色的头发逆着光变成了浅金色,稍微打着些卷显得毛茸茸的,深邃的眉眼柔和一如往常,美好的不像真实存在。
“芙里达。”莱姆斯小心翼翼地用最温柔的语调叫了我一声。
“嗯。”我低下头,从嗓子里挤出一个短促的音节作为回答。
感觉到他走过来拉开凳子坐到了旁边,我死死盯着那半杯已经彻底凉透了的牛奶。在我眼里我们之间仿佛已经隔了一条泾渭分明的线,再也没法融入到一个世界里。
他没有说话,空气沉默了好一会。半晌,我听见他说:“我想你了。”
我从心底泛起一股酸楚。
莱姆斯.卢平想的是那个灵魂一尘不染的芙里达,而不是我。
如果他知道我为了自己活下来而杀害掉一个无辜的生命,而且还利用了……
“你们不出去走走吗,今天外面天气不错。”莫丽姐姐拎着一个竹篾走了进来,袖子挽在了手肘上面,微笑着对我们眨了眨眼睛。
等回过神的时候,我们已经走在了田野里。可能因为我确实需要一些新鲜的空气,以支撑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如茵的绿草刚刚漫过小腿,泥土因为昨晚的雨水还是湿润的,不知名的花在草丛里星星点点地绽放,划过腿上裸露的皮肤有些痒。漫无目的地走了几步,我认出不远处是我一年级暑假爸爸带我练习魁地奇的那座山,沉默地停住了脚步。
莱姆斯一直安静地跟在我身后,见我停住绕到我面前站定,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
“我想你应该没什么胃口吃饭。”
我下意识地接了过来,看着它带着金箔的包装纸在阳光下闪着光,就像莱姆斯此刻的瞳孔。
“我们分手吧。”我握紧了手中的巧克力,感觉它在手心里碎成了两半。
“什么?”
莱姆斯倏然收紧了垂在身侧的手指,明明听见了我说的话,却还是问道。
我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对上他的视线:“我说,我们分手吧,莱姆斯.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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