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笏(八十三)(2 / 2)
篱笆院墙外,里头欢声未息,一家老小各司其职似乎在做一种石子馍的东西,怪不得整个下午一直断续有烟火气。 这片地种不出好庄稼,几亩薄地秋收后的粮食常常吃不到来年开春。常常是收割了就赶紧弄成能硌掉牙的馍,给家里劳力带上,往原子里一跑就是一秋,带些野物兽皮之类的东西贴补。 薛凌没干过总记得,她摸了摸身上,想找出个什么东西换得一两块,却什么也没摸出来。手最后在那枚扳指上停了良久,终是没拿。她记着回了京中万一要用,却拼命想着这东西给这家人,也不过是徒惹事端。 骗骗自己,好像也就过去了 行路的落魄旅人要口吃食,大抵也无人会拒绝。可薛凌站在院外,久久不愿进去。她身上带血,看着不像善类。许是境遇相像,三年前从明县回京的往事又历历在目。 到最后仍是趁了那家人回屋,翻身进去取了一大袋挂在身上。原子上水囊是必备物件,就挂在檐下,她亦取的顺手。 遇过这家再往前,就渐有人烟。那种愈做愈熟的经历再次上演,身体也逐渐恢复,恰逢遇着一汪水源处有个不小的庄子,里头竟有养着七八匹马。 仅有几个半大孩童看模样是在放牧,实则缰绳都丢在地上没牵。薛凌走过去拾起缰绳,不顾马背上没有鞍配,当晚就到了乌州处。至于身后呼号,与风声一般无异。 城外拿了几件宽大衣衫并一些碎银,总算将身上坑洼都遮住些,薛凌惦记着沈元州去了宁城,北城门处怕会戒严,特意绕了个圈从南城门入乌州城内,要了间上房,总算睡了个完整觉。 城中逗留了一两日,并未听到什么风声。薛凌自觉久等不是办法,不如早回京中,有什么事,江府总比自己灵通些,反正这两天也顺够了盘缠。 霍准事发当日为七月正中上元节晚,薛凌再次见到江玉枫,已是八月好几,京中已有妇人在叫卖花酒,说是买回家中秋祭月神。 风将各处墙上告示吹的哗哗作响,薛凌捡了个僻静处走上去看,上头朱批字迹似乎开始褪色,但姓甚名谁却还瞧的分外清楚。 这桩案子竟审的如此之快,连霍准在内,罪无可恕之主犯达三四十位之多,其罪又连妻儿老妇,翁婿堂表,千余人之众。 她转身,破天荒的不想去存善堂,而是毫不迟疑的往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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