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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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的想法完全是多余的,就凭他那张脸足够让我痴让我狂让我框框撞大墙。

于是我一脸坚毅:“你放心,我这辈子就算死也不会离开你!”长这么帅长大了肯定有钱,到时候就算他赶我走我都抱着他的腿求他别赶我走。

仅限这辈子,这辈子过得有点辛苦,希望以后的生活能完全摆烂。

当马尔福的时候其实也挺自由的,但是不能摆烂捏,毕竟爸爸和德拉科都很努力,我不忍心。

下午的时候,那个很喜欢贩剑的比利·斯塔布斯,又来了。

“嘿,两个怪物。”

今日记录:早上起来吃早餐,什么也没干发呆过了一上午,下午吃完午餐和汤姆在院子里,他坐在树下看书,我在荡秋千,比利·斯塔布斯来贩剑,我跟汤姆和他对骂了一下午。吃晚餐了,睡觉,很充足的一天。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错过早餐了,挠了挠鸡窝头,才发觉没有自律汤姆的我,果然还是以前那个永远不会拥有早晨的黛西。

外面乱哄哄的,我走出去汤姆就站在楼梯口那里。一脸冷漠,走到他身边的时候他转过身,将我带进他的房间从桌上拿起两根面包给我。

接过那两根邦硬的面包,我咬了一口:“你吃了吗?”他不自在的别过头:“不想吃。”

“别叛逆了,快吃吧。”将左手的面包扔给他,他勉强的接过那根面包十分优雅地吃了起来。

“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比利·斯塔布斯的兔子吊死在天花板上了。”用着最平淡地语气说着对于这个年龄来说比较恐怖的事情,我意识到我还是没有真正地知道他的心究竟有多黑。

“是吗?”我咬了一口面包,汤姆咽下口中的面包不紧不慢地说:“是啊。”

“多可惜啊,不如把那个死掉的兔子拿来烤了吃了吧。”

汤姆有点惊讶,不过还是很快反应过来了,恶趣味地表情:“那你得找斯塔布斯问问了,就算那只兔子死了,也是他的死兔子。”我斜睨了他一眼,“你会在乎那只兔子是谁的吗?”

他耸耸肩,并不对此话作答。

让这样的孩子拥有魔法,还真是危险的事情。

——很多年以后——

(以下为原著中的内容略有删减片段)

年轻的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长头发和长胡子都是赤褐色的。他来到马路这一边,顺着人行道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去,他身上那件考究的紫红色天鹅绒西服吸引了许多好奇的目光。

院子后面是一座四四方方、阴森古板的楼房,四周围着高高的栏杆。他走上通向前门的几级台阶,敲了一下门。过了片刻,一个系着围裙的邋里邋遢的姑娘把门打开了。

“下午好,我跟一位科尔夫人约好了,我想,她是这里的总管吧?”

“哦,”那个姑娘满脸困惑地说,一边用锐利的目光打量着邓布利多那一身古怪的行头,“嗯……等一等……科尔夫人!”她扭头大声叫道。

她领着邓布利多走进了一间好像半是客厅半是办公室的小屋。这里和门厅一样简陋寒酸,家具都很陈旧,而且不配套。她请邓布利多坐在一把摇摇晃晃的椅子上,她自己则坐到了一张杂乱不堪的桌子后面,紧张地打量着他。

“嗯——我可以请你喝一杯杜松子酒吗?”她用一种特别温文尔雅的声音说。

“非常感谢。”邓布利多笑眯眯地说。

很明显,科尔夫人喝起杜松子酒来可不是个新手。她把两个人的杯子斟得满满的,一口就把自己那杯喝得精光。她不加掩饰地咂巴咂巴嘴,第一次朝邓布利多露出了微笑,邓布利多立刻趁热打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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