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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穿透玻璃,在桌面上形成一片光斑,照得室内通透明亮。
陈守全激动地从收银桌后走出来,站在他面前伸出手:“几时回来的?”
秦聿与他轻握,脸上始终带着浅笑:“半个月不到,我没落地就想着到你这儿转转,还担心书店会不开了,毕竟我走了都有好多年了。”
他背靠书架与陈守全寒暄,丝毫没有因为离别多年而感到生疏。
私有书店也是秦聿念书时常来的地方,他与陈守全更是忘年之交。
或许是彼此间因为阅读建立起的联系,属于精神上的共鸣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面目全非。
秦聿十五岁时到法国念书,这一去十年,好在港岛没有变化太快,再回来时还能寻到儿时记忆里的场所。
如此看来,也不是所有城市都如波德莱尔诗中描述的那样,它们外貌的变化会比人心还快。
至少港岛还留有大半过去的模样,港人亦无比恋旧,不愿看到自己生活多年的地方在瞬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城市在这里几乎没有改变,但人却不似从前。
秦聿印象里的陈守全总是一身长衫,戴着圆框眼镜,像旧时期从上海来的文质书生。
今日再见,他已是头发花白的小老头,白色polo衫下半遮半掩的肚腩,看来没能躲过中年发福的危机。
陈守全也没能当即认出秦聿。
以前他就觉得这个细路长大以后一定是个名副其实的靓仔,而且家中必然有部分外国血统。
否则为何他五官立体,眉目深邃,侧面看去的轮廓更是棱角分明。
要是他去当电影明星,用不了多久定会名声大噪。
只可惜秦聿没这个想法,陈守全一直觉得,或许除了写作,他对其他事情都没有兴趣。
旧时相识,陈守全只当他是个尚在念书的细仔,和那些来他店里买书的僆仔没有区别。
直到后来秦聿多次光顾,陈守全发现他每次都是独自前来,挑书很细致。
也会在没课的下午,站在书架前挑一本喜欢的安安静静读完。
每次帮他埋单,陈守全总会暗自感慨,好在这世道还有细仔愿意去读那些经典,而不是买各种舶来漫画。
如今已不记得秦聿将自己写的文章拿给他看是因什么契机了。
但自那之后陈守全再望向秦聿,总带着丝后生可畏的欣赏,甚至在心里期待某天他能成为知名的作家。
是以多年未见,陈守全最关心的问题是:“你还继续写作吗? ”
“嗯,有空就写,四处投稿,换过几个笔名。”
说着他从书架上抽出最新的一份周刊,指着某个版面:“这是我最近在写的。”
而那一版正是方才陈守全推荐给林佑今的《往事》。
“是你写的?”陈守全眼睛瞪大几分,但随后惊讶就化作欣慰,点着头脸上满是赞赏。
又喃喃自语:“原来是你写的啊。 ”
十年之久,不仅是他生理上的成人,更是思想的成熟。
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情理之中。
“我正在追呢,刚刚出去的那个细妹你认出来没?就是过去我经常提到的阿今,现在你们都长大啦。我正好和她推荐了这篇小说,都不知她中不中意。”
“你总赞她好靓嘛,还说我们俩中意的书都很像,要介绍我们认识。”
秦聿说着又往门口看去,仿佛那里仍留着她离去时的背影。
“是呀,但后来我想想你们一个秦家、一个林家,怎么都应该认识吧,哪里还要我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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