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今天的行程比昨天紧,要在天黑之前赶到露营地,从地图上,直线距离十几公里,考虑到地形和海拔因素,实际脚程只会更长,这段徒步的路线没有成熟的开发,完全是由周边几个村子的村民和好奇心旺盛的驴友们一脚一脚踩出来的。
完美印证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九点钟民宿已经热闹起来,各色人吆喝着来来往往,后院的鸡和前院的狗此起彼伏的叫唤,清晨的寂静消失无踪,众人聚在前院空地上进行了简单的热身,背着各自的装备向山顶的营地进发。
十几个人的队伍,有男有女,成双成对的也不少,有户外经验的陈谙在最前面领路,林忱和宋葭都算新手,一前一后的走在队伍中间。
初秋时节,树林不像夏日那般浓密,头顶高大的乔木如伞般铺开,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枝叶落到被落叶掩盖的地面上,光影斑驳。
山路不算太崎岖,但地面腐殖层上盖着落叶断枝,时深时浅,肉眼看不见路况,出发不久,就有好几个人踩进了不浅的坑里,绊一跤是小事,扭了脚就是大麻烦。
幸运的是,各人虽有大大小小的磕绊,没人受伤,不久就总结出各自经验,陈谙路边捡了趁手的木棍用来探路,吃不准的索性就绕着走。
宋葭觉得自己虽然是户外新手,但毕竟是山里长大的,并没有把这段路想的太艰难,拒绝了几位男士帮忙背行李的好意,身手矫健的在林间穿梭,甚至有几分如鱼得水之感。
前半程坡缓林浅,各人一边闲聊一边往上爬,偶尔唱几句荒腔走板的歌,从“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到“喜欢你,那双眼动人”,耳熟能详朗朗上口,谁都能哼上几句,氛围轻松愉悦,慢慢的散了队型。
陈谙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看到漂亮的景色就停下来拍几张照片,已经被好几个人超过,渐渐和宋葭林忱落到一起。
在一众手机拍照的人中间,举着相机的陈谙显得格外突出,他脖子上挂着的那只黑色微单是奥林巴斯的经典款,宋葭曾经动了心思想买,放进了购物车里,又觉得自己能用上的场合实在少,买了也是积灰,就一直在购物车里积灰。
时近中午,太阳已升到头顶,虽有树荫挡着不是直射,连续运动还是让人出一身汗,宋葭将原本松松扎着的头发散开,擦了擦脸上的汗,将刘海碎发都撸上去,扎了个清爽的丸子头。
林忱原本正看着路边一从紫色野花上停着的一只凤尾蝶,翅膀上一片黑黄细纹,忽闪着在花丛间流连,颈间一点红色,十分特别。
转头习惯性的指给宋葭看,正看见她将头发往后脑勺挽,露出一截细长的脖颈,一小片金色的阳光刚好落在她白嫩的后颈上,光线晕染之下,细碎的绒毛被风吹得微微颤动,那片光斑随着她束头发的动作摆动,一小滴汗水被照的发亮,闪着光落入衣领里。
那片光斑仿佛自带温度似的,隔空染上了林忱的耳尖,他心头一热,不自然的扶了扶眼镜,挪开了视线,往前跨了一步。
“咔”的一声响,宋葭闻声看过来,手上还在整理头发,歪着头问:“怎么了?”
林忱慌里慌张的没探路,一脚踩进了坑里,坑还不浅,树叶和干树枝陷下去,左脚完全被盖住,前几日下过雨,坑里积了不知多久的水溅上来,灰色的鞋面瞬间湿了水变成深色。
他愣在原地,抓心挠肝的很想把鞋子脱下来丢掉,但理智告诉他丢了没得换,总不能光着脚爬山。
那只鞋真的很脏了,灰白色的鞋底边大片的褐色污渍,网鞋面被污水泡透,脚尖大概已经进了水。
脑子里天人交战,脚却一直踩在坑里没动,直到手臂被人扯住,宋葭弯腰往坑里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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