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要她死(1 / 2)
母亲去世的时候,李美莹已经懂事,知道自己母亲是病逝的,不是所谓气死的,但她的的确确怀疑父亲在母亲病逝前就跟吴蓓玉勾搭上了,不然哪能那么快就结婚?那时候她母亲可还尸骨未寒。
所以她对吴蓓玉一直很瞧不上,在争夺房子的过程中没对吴蓓玉留一点情面,但李美萱出事后,得知家属的谅解对李美萱的判决结果至关重要,她明知道吴蓓玉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是跪在了吴蓓玉面前,求她给小妹写谅解书。
但是吴蓓玉狠狠地羞辱了她一顿,一个字没给她,还放话要让小妹判死刑,要让大姐坐牢,让她们三姐妹不得好死。
听到秦聿说要去找吴蓓玉,李美莹沉默了很久,痛苦道:“她恨我们三姐妹,恨不得我们去死。”
秦聿淡淡道:“毕竟你们要跟她抢房子,还杀了她丈夫,不恨才奇怪。”
李美莹想说那房子是她们姐妹唯一的家,在她们无所依靠的时候还有个地方可以落脚,这套房子对她们的意义非常重要,但要早知道会发生这些事,她宁愿什么都不要也不跟这两个人渣抢。
是的,在她眼里,父亲就是个人渣,不配为人父,她根本
就没把他当成父亲来看。
她特别后悔,后悔大姐和小妹因为这样的人渣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是她怂恿卖房子的,如果不是她怂恿,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如果说李美莹恨李父的无情无义,她也同样恨吴蓓玉的赶尽杀绝,她们三姐妹已经缩在角落,这么多年没去找她们父亲要一分一厘,她怎么有脸让父亲卖掉她们唯一的房子?
“现在说这些没用,吴蓓玉有没有跟你们提过谅解条件?”秦聿问。
李美莹恨道:“那天我去求她,她要我跪下磕一百次头求她,可是我做了,她说一个字都不会给,她会在法庭上请求法官判小妹死刑,还要亲眼看小妹被枪决——”
“亲眼看枪决怕是不行,没有这种规定。”秦聿完全能想象那天是什么情形,吴蓓玉摆明了羞辱李美莹,但李美莹为了求得谅解还是照做了,“她有没有提经济补偿?”
李美莹摇头,“没有。”
“主动经济补偿是获取受害者家属谅解的重要途径之一,如果吴蓓玉要经济赔偿,你们能给多少?”
“她不是附带民事赔偿了吗?”
“这不一样,一个是她索要,一个是你们主动给。”
李
美莹低下头,“最值钱的就是家里那套房子,但是房子不是我们的……”
“你父亲去世,除了你小妹因为杀害被继承人失去继承权,你和你大姐都有继承权,跟吴蓓玉和她的两个儿子共同继承那套房子。”
李美莹颓然,“我和大姐学历不高,这些年虽然攒了点,但总共也就十多万块。”
最开始打工的时候也只能混个温饱,但小妹还是个婴孩,什么都要钱,等她和大姐年纪再大了些,小妹也开始上学,她们的日子才渐渐宽松,只是小妹上学也要钱,真正能攒钱下来也是这三四年的事。
其实她们很早就想过攒钱买一套新房子,只是s市房价高,十来万就算是买地段不好的地方也不够首付,小妹当时还高高兴兴地说等她毕业了就找份好工作,那样可以更快攒够首付,买一个新家。
可是这个愿望再也无法实现了……
“那就给,能给多少给多少。”秦聿毫不犹豫道。
李美莹并不愿意给钱给吴蓓玉,那是她们三姐妹辛辛苦苦挣的钱,白给路边的乞丐都要比吴蓓玉值,但是要能救小妹,她……也愿意,只是,“那律师费……”
秦聿目光冷淡,“你
们没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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