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二次开庭(1 / 2)
赵思雨沉吟了一会儿,忍不住问:“萧律师,你知道秦律师辩护过的那个杀妻案吧?”
“知道。”萧然知道她的想法:“你是不是觉得他帮显而易见的嫌疑人脱罪不对?”
“也不是,律师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可是他的辩护的确让凶手逃脱了法律制裁……”
萧然闻言上下打量她,嫣红的唇勾起不明意味的弧度,“难怪秦律师说你三观不正。”
“你有话就直说别学秦律师。”赵思雨想起上次被秦聿骂,她承认自己想得太简单,但心里还是有一道坎。
萧然笑,“程序正义是结果正义的必经之路,这你不会没学过吧?再者未经审判前,任何人都不能称之为罪犯,所以我们不能主观认定被宣判无罪的人就是凶手。”
“当然学过……”她还有点纠结,就在这时,姜芮书敲了敲法槌,“现在开庭。”
原告坚持原有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被继承人的遗嘱无效,拿回作为法定继承人应获得的遗产。
作为被告律师,萧然反驳道:“被告继承被继承人,即王志民先生的遗产,是王志民先生亲自立下的遗嘱,遗嘱中明确表示其名下所有的财产,包括云顶路72号西江小区d3栋1单元2302室房屋
、位于西江市场2—3—6的门店,及储蓄卡中30万元存款全部由被告继承,虽然原告是法定继承人,但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有权指定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不需经过法定继承人同意——审判长,我说的对吗?”
姜芮书点点头,“的确如此,被继承人有权指定法定继承人外的继承人。”
“谢谢审判长的回答。”萧然笑笑,将视线转向原告:“所以被告继承王志民先生的遗产是合法的,原告的诉讼请求完全毫无根据。”
原告律师道:“被告的确可以继承王志民先生的遗产,但前提是这份遗嘱有效。”
这是想否定遗嘱的合法性,从而否定蔡晓华继承遗产的合法性。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的确只有这种方式能躲得遗产。
萧然拿出鉴定报告,盈盈笑道:“这是王志民先生遗嘱的鉴定报告,由权威机构鉴定,结果显示遗嘱确为王志明先生亲笔立下,欢迎原告方查证。”
“不用查证。”原告律师没有反驳这份鉴定报告的真假,“遗嘱的确是王志民先生写下的,这一点原告不否认,但是审判长不觉得奇怪吗?王志民先生明明有两子一女,为什么要把所有的财产——所有的财产都交给一个保姆,
而非自己亲手养育成人的子女?”
萧然的神情变得有些凝重,很显然,原告律师的方案直指遗嘱最大的疑点。
一般人都会将遗产交给自己的亲人,父母、配偶或子女,再不济也是其他有血缘关系的人,就算真的因为某些原因想将遗产分给其他人,多少还是会留一点给自己的亲人。
可王志民却一点也不留给子女,而是留给了非亲非故的小保姆,联想到诸多保姆和雇主不可言说的新闻,不免让人对蔡晓华获得遗产的原因产生遐想。
蔡晓华眼帘微垂,脸上无悲无喜,任由各种视线打量自己。
姜芮书看了看双方,道:“原告方,虽然将遗产全部留给非法定继承人的情况罕见,但并非没有,这不能排除被告继承遗产的合法性。”
“审判长你说得没错,为了反驳被告方,请允许我询问王君先生一些问题。”
姜芮书做了个请的手势。
王君站到证人席上,原告律师走到他身边,提出第一个问题:“在你印象里,王志民先生是个怎样的人?”
王君是三个原告中的老大,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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