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骑兵和马队(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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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正是闯军将弓箭手调上前的时候。距离实在太短,闯军的弓箭手连准备的机会都没有战斧和枪刺就一点儿都不客气地杀了过来。

李自成见对方主动出击,下定决心要给对方点颜色瞧瞧,可还没等他安排人手,东北方向就是烟尘大气,急促的马蹄声传入耳中。

萨卜尔披着战甲一马当先,举着铁矛吼道:“骠骑,突击!”

“吼!”后面的二百骑齐齐发出一声狂吼。

没等李自成下令,一直守卫在李自成本队旁边的马队立刻调兵五百前往迎击。两支骑兵很快就开始了第一次惨烈的碰撞。

李自成的马队分轻骑和精骑。

所谓轻骑,也就是以皮甲为基本防御手段,腰刀为基本进攻手段的兵种。这种骑兵对战马的要求不高,是匹马就能勉强凑合着上,战场上一般用作站前侦查、传递书信军令,或者在地方侧翼灵活机动,找战机突击一下搅乱对方阵脚,然后就是敌军崩溃之后追击敌军使用。作为高速机动力量,虽然轻骑的战力远远不如精骑,但却是关乎胜局的重要砝码:所以,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所谓精骑,在闯军军中而言,就是将从官军手里缴获的战马集中起来仔细挑选,选出最好的一批,再配以同样是缴获品的明将甲胄凑成的精锐骑兵。但也仅此而已,所以只能称呼为“马

队”。

在这个时代的东方,就连蒙古人和女真人都没有完全搞明白骑兵和骑兵战法,或者委婉点说,对骑兵的运用还没能使东方的骑兵发挥出最大威力。

早先的蒙古马以耐力见长,蒙古人征服欧洲的战例已经算是耳熟能详。但时代在发展,蒙古人致胜的两件法宝:战马的耐力和弓箭的射程,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落后于世界。战马,因为不合理的阉割而导致种群退化,而弓弩,则因为蒙古人没有完整的科学研制体系,一直都是没什么变化。停滞,就意味着落后。

当西方的板甲甚至哥特甲出现的时候,普通弓弩的光芒就显得黯淡了许多。

典型的东方骑兵战法是,战马高速机动,寻找有利战机,如果条件允许,就冲过去杀一阵;如果条件不允许,那就赏对方一阵箭雨,如此往复几回,对方侧翼基本会崩溃;如果对方用骑兵迎击,首选应对方案就是用弓箭解决,如果来不及用弓箭,那就对着冲吧!基本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套路。这种战法小巧而精致,需要总指挥官和各部队的指挥官有着超出常人的战术眼光。

而中原王朝历来更是将骑兵用得小心翼翼,因为战马不是随便能搞到。这一切,就决定了东方的骑兵战法看起来更有艺术性。什么时候用,用在什么地方,出击到什么时候为止等等,都是事先算了又算,衡量了又衡量;最后到了战场上,两个名将对阵的战局,简直就成了一件惊世绝伦的艺术品,值得人们去反复品味。

相比之下,来自西方的骑兵战法就显得粗犷而有力,更像是骑兵。

一开战,先干什么再干什么几乎是一板一眼,即便是到了后来的一战,

在马克沁“突突枪”凡尔登一战扬名之前,大伙儿都是一板一眼地按规矩来。

怎么打?如果没有火器,一般就是双方约个时间地点开“片”。开战之前,彼此在对方的视线内排兵布阵,然后双方主将跑到战场中央,你来我往谈一谈开战的原因,都表示自己为正义而战,接着豪言壮语加胡言乱语之后双方各回己阵,号角一吹,大伙儿上!

先是弓弩发言,这个不分先后,你射我射,来回几轮之后,除非在弓弩手交手的过程中几直接崩溃的情况之外(英法百年战争中就出现过这种情况,法国的重骑兵甲胄华而不实,稀奇古怪的装饰太多,影响行动,结果在一开战的时候就被英国的长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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