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七十四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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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免给人一种太过刻板的生硬感。在确认四周确实没有陌生气息后,莱斯迟疑片刻,将手伸进军服外套口袋中,从里面摸出一根并不算太长的白色丝带,若有所思地用手指捏了捏,然后……面无表情的冷硬神情竟然有所温和。

远古巨狼血统传承有数千年之久,因此莱斯的相貌倾向于古典。不过,即使沃尔夫少将在国内常被赞美为“神话般的英俊阳刚”,依然掩饰不了这种太过古旧的气质中那股仿佛从古老遗迹中挖出来的沉闷古板。这种气质在小时候或许还能依赖稚嫩青涩稍加掩盖,但巨狼成年后便无所遁形,哪怕是在青春正茂的青年时期,依然给人以难辨年龄的老成之感。然而,莱斯此时的表情,竟然让那种与生俱来的老成古板亦缓和不少。

这条丝带是他从爱莎最初帮他包扎伤口的绷带上自行解下来的,由于包在最外面,这条白丝带倒是一如当初的洁白干净,没有沾上污血。

莱斯从一开始就注意到这条丝带和其他绷带不同——它是爱莎从口袋里拿出来的,比起医疗用具,更像是私人物品。莱斯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将它解下来,只是等他自己意识到的时候,这条丝带已经成为他寄托感情的收藏品。

爱莎第二天就发现和绷带连接在一起的白丝带不见了,但她似乎误以为它只是松开然后掉在哪里了,并没有在意。这倒是令莱斯松了口气,人形时放在衣服里的东西,变为兽形以后其他人是找不到的。

借着月光,莱斯端详了丝带许久,不知过了多久以后,他才将它小心地收回口袋之中。

……

“……再有一段时间,你的伤应该就会好了。”

几天后,处理完巨狼的伤口,爱莎满足地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汗水,对它微笑道。

转眼又到星期天了,爱莎总算能从毕业的忙碌中短暂地松一口气。她一大早就带着篮子小跑到了森林,因为昨天傍晚已经说好,她一到就立刻看到了在原地等待她的高大灰狼。

灰狼总是到得比她早,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即使有时她怕它等太久而刻意提早到达,巨狼依然早已在原地等候着她,就像是永远守候在原地的石像一样。然而巨狼分明是离开过的,从来没有小镇里的居民看见过它,就是最好的证据。

……所以,这算是他们之间的默契和野兽的直觉吗?

爱莎有些开心地想。

总是提早两三个小时河边静静伫立望眼欲穿以求两人相处时间最大化的莱斯面无表情地轻轻摇摆了一下尾巴,算是对爱莎话的回应。

“今天又有新的战况从北方那里传来了。”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的爱莎愉快地说,她习惯于在和巨狼相处的时候说些最新的听闻,免得两人看上去就像一人一狼沉默而坐那么无聊,“我上次和你说过的蒂娜·基洛特,她昨天又打胜了。”

听爱莎聊起军事方面的话题,巨狼微微一顿,竖起覆盖着绒毛的尖耳朵。

实际上,即使不需要听爱莎说,他也知道蒂娜·基洛特。作为一个职业军人,莱斯不可能不知道比他成名早十几年的名将。这个女人在其他国家的戳号是“拿长|枪|的银盔骑士”,从绰号就能听出来这是个惯用长|枪、喜欢穿银色盔甲的战士,爱马名叫阿尔杰奴,她以作战风格粗暴凶狠、善于正面进攻出名,这种习惯和大多数人类将领不太一样,反而偏向于喜欢靠力量碾压的兽族。

实际上,莱斯早在昨天晚上和卡特三世对话时就停了最新的战报,他知道消息或许还比位于人类领土最北方的爱莎还要早好几个小时。但是,相比较于爱莎此时自然流露的胜利喜悦,那个消息……

莱斯有种不好的预感。

爱莎没有察觉到莱斯层层长毛下带着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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