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我见过那个哥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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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诗却像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兽一样,点着小脑袋细声细气的小声说道:“见过!见过!他还送我东西来呢!”

只有一件事小诗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二狗有一条会说话的大狗狗。

小诗又迷茫了,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却道:“老公公,小诗的耳朵并不是完全听不见,只要你说话大声一些,小诗还是能听到的。”

高公纪唤住了那个小乞丐,虽然不知怎的他对那孩子本能的充满了厌恶,但还是把她带到了地面上。

而在这个世界却不然,真正的原因在于,不管大宋的火药匠们如何改进工艺和配方,制造出来的火药就像当初二狗配置的那批用来埋伏刘氏双妖的呲药一样,只会燃烧,却不能爆炸。

高公纪气急,一拳将旁边的案几捣碎,却不曾发出任何声响。他忍不住自言喝骂道:“既不识字!你这小婢何不早言?!简直岂有此理!”

小诗兴致盎然的看着高公纪写完,待得他把纸张递过来,小诗方才吐着舌头一脸害羞的说道:“老公公,我不识字欸!”

高公纪年虽已年过四旬,但并无任何苍老之相,除了有一把胡须,整个人跟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几乎没甚两样。

但是这个小乞丐却让人本能的因厌恶而忽视她的美貌,感觉那就像一堆臭狗屎,甚至连欺负她一下的想法都没有,只是本能的躲避和疏远。

且不说高家的下人如何腹诽自家的家主,高公纪却用嗓子的嘶哑作为代价,终于从小诗的嘴里掏出了二狗的一些有用信息。

小诗却丝毫不以为意,也不管高公纪说什么,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道:“老公公,那天一个大哥哥打雷,小诗的耳朵被震聋了,听不见你说甚么呢。”

高公纪就像当阳桥上的张飞一样大吼道:“小···小丫头!你是不是见过那个会打雷的家伙?”

但是高公纪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

高公纪以为自己讨厌这个孩子,是因为她太脏了。

这一天,高府的下人仆从感觉他们的家主好像疯了,对着一个捡来的小丫头不断的怒吼咆哮,虽然那个小乞丐确实看着很讨厌,但是家主你这样欺负人家也忒没有气度了吧。

说实话这个孩子长得并不赖,虽然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显得很瘦小,但洗白白了之后,却显露出了清秀的五官气质,这小模样若是放在别人身上,一看就知道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

如果不是这个讨厌的孩子可能知晓那个家伙的下落,高公纪绝对会立刻起身就走,绝对不会跟这个孩子说一句话。

这个小乞丐很有一些自来熟的秉性,她笑嘻嘻的看着高公纪,却道:“老公公(古代年轻人对老者的敬称),你给我吃饭,洗澡,还给我新衣服穿,我会记得你的好的。对了,我叫王茵,你可以叫我小诗。”

汴梁城里有百万人口,虽然长得帅的男人很多,但是身形高大,模样称得上漂亮的却并不多见,若以此为线索应该不难找到那厮。

“只是,”高公纪的目光却转向了小诗:“怕就怕这小丫头说得不怎么靠谱,最后说不得还得靠她亲自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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