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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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这场大机缘,这种没眼色的东西死了也活该。

按大宋律法,行凶者没有杀人,崔仙芝确实只能判他们六十杖。

他冷肃着脸,从写着“执法严明”的签筒里丢下了六支签文,一支十杖。

赵子瞻见官人丢是的红头签,心头的烦闷总算散去了一点,立刻亲自带着衙役,把那两个随从押下去打板子。

薛寿瞥了一眼地上的红头签,脸色也不好看起来,打板子也分轻重,这可是最重的。

不过当务之急,先脱身才是第一要事。

他正想再问问自己能不能走了,就见崔仙芝又丢下四支黑头签,声音洪亮,

“富阳人氏薛寿对唆使纵凶一事供认不讳,按大宋律法,造意者虽不行凶,仍为共犯,着杖四十。”

陈大娘哭肿了的浑浊眼睛,一下又亮起了光芒。

薛寿心中一颤,飞快退到门口,朝候在门槛外的随从拼命使眼色,转身大喊道,

“冤枉啊,小人冤枉!崔官人,小人从头到尾都没碰过王阿四一根手指头,在我富阳县可没有不伤人而获刑的先例啊!”

大宋律法总体宽泛,对很多刑名并没明确规定具体的惩罚条目,所以,各级长官酌情考量的范围极广。

宜阳往常的官员向来通情达理,这种打架斗殴事件只按动没动手来定罪,如果不是这样,他哪敢找上门去出气?

崔仙芝命人把他抓回来,厉声道,

“我大宋律法,管的是大宋二十四路十九府一百四十一州的不平事。如果宜阳从未有过这个先例,今日这个先例就从本官开始!”

话音一落,两个皂衣衙役就朝薛寿围过来,薛寿恨不得长双翅膀飞出去,拼命挣扎着大喊“谁敢动我试试!我大伯薛季阳可是杭州方大官人的干儿子,杭州的!”

衙役们一听果然犹豫起来,齐刷刷停下来看向崔仙芝。

崔仙芝冷哼一声正要开口,李世民已经上前麻利地从一个衙役的腰带上,取下一块专给嫌犯用的破布,一把塞进薛寿嘴里,给他堵得严严实实的。

接着,他转头看向两个衙役,平和的声音里,仿佛带着某种安抚人心的力量,

“你们放心,崔官人是官家亲封的宜阳父母官,今日又是遵朝廷的律令行事,薛家要真敢来报复,就是跟朝廷作对,跟官家作对...”

顿了顿,他又一脸涉世不深的单纯,

“不过薛家势大,此事终究有些风险,二位如果有顾虑也是正常的,我愿代为施刑。”

说着,便作势挽起袖子,大有真要帮他们代打板子的意思。

果然,有了“官家”和“朝廷”两顶大帽砸下来,两个衙役的胆气立刻又回来了。

是啊,他们按大宋的律法施刑,就算薛家真敢来报复他们,以崔官人的品性,也一定会护着他们的。

人家可是京城来的,年初那会儿,还敢跟州里的大官人们对着干呢!

而赵县尉又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人家昨天刚打招呼说自家弟弟要来衙门当文吏,今天他们就把打人的活推给赵二郎?这事儿怎么看,都是故意在跟赵县尉作对啊。

这样想着,两个衙役马上拒绝了李世民的好意,打了鸡血般雄赳赳押着薛寿去施刑,公堂外众人见状又是一片哗然。

崔仙芝却眼含赞赏地看向李世民,有勇有谋,行事果断,果然自古英雄出少年!

李世民趁着这空隙,双手举着借条上前朗声道,

“崔官人,学生以为这张借条也有疑点!”

崔仙芝眸光一暗,立刻起身下堂接过借条,“何处有不妥?”

李世民忙指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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