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5)
责检查考生行礼的官员都忍不住对凌蔚行了注目礼。
而当有人发现自己和凌蔚座位接近的时候,甚至忍不住露出绝望的目光。
本来压力就更大了,结果自己啃着干粮抓头挠腮的时候,闻到饭菜的美味,不但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还会想着有个人已经答好试卷,优哉游哉的捣鼓吃食了,那心情就更烦躁了。
几乎所有听过凌蔚在考场上的事迹的考生都一直认为,考试的位置在凌蔚附近的,那就是最地狱的位置。
想起来前一届考试有一个考生在考场上因为答不出来试卷被逼疯了,把考试隔间全砸了。虽然那考生被“请”了出去,但是那被打翻的马桶味道久久不散,周围的人受尽了折磨。
凌蔚周围的位置,就跟那被打翻了的马桶周围的位置一样地位了。
若凌蔚知道了,不知道是何种心情。
然而他现在还是很放松的。
有了第一次考试的经验,凌蔚觉得,原来这考试也就这样嘛。比起高考中考研究生考试什么的,简直时间充裕到无聊了。而且环境也不错,还可以自己做吃的。若不是周围风景不好,当野餐也是不错的。
复试的时候,因为心情更放松,凌蔚答题的思路越加的顺畅。而他提前就规划好了考试的时候吃什么,所以答题的时候就算饿了,也不会分神想着午餐和晚餐的事,注意力也集中不少。
至少他自己对自己这次的答题很满意,觉得比正试更完美。
考完最后一场的时候,凌蔚吃着肥而不腻的东坡肉,陪着喷香的大米饭,惬意无比。
嗯,这次就算得不到案首,好歹积累了经验,剩下几场考试,也不会怯场了。
监考官忍不住第三次“路过”凌蔚面前,心里想着,这下院试也结束了,乡试什么的也轮不到他监考,用不着避嫌了,而他和赵祭酒也有着几分交情,舔着脸问问凌蔚这几场考试吃的是什么,总是可以的吧?
怎么每次凌蔚都能拿出从未见过的美食呢?!
阅卷官齐刷刷的围在一份试卷前。
五位阅卷官平时可不是一直和和气气的,为一份试卷的评等,大吵一架的时候都是有的。如今这么整齐一致的神情,实在是难得。
“各位同僚这是怎么了?”主考官林学政好奇的走过来。
“没什么,还不是那一位。”付鸿叹了一口气,“即使作为阅卷官,还是忍不住嫉妒啊。”
“这一手字,即使名字是糊住的,都知道是谁写的。”钱拾光也忍不住苦笑道。
其他学子都是尽可能的模仿大家的字迹,一是更加美观,二也是担忧考官徇私舞弊。
凌蔚的字虽然独具一格,但也是楷体字,融汇了前朝几大书法家的风格。而凌蔚只在状元楼留了两次墨迹,但很快就被人收走,而且其书法进步很快,若非其老师,估计都不会认出这是谁写的。
但其他考官偏偏认出来了。
因为凌蔚是唯一一个将经义试卷都做完的人。这个在交卷的时候,收卷的考官会率先检查其试卷整洁后才封卷(当着考生的面,若卷面有污,会直接在封皮上写上标注,以免有阅卷官徇私舞弊,故意弄脏考生的卷子)。所以考官回来就说,凌蔚了得,试卷都答完了。
而他们批改了这么多考卷,也只见到一份全答上的试卷。
更令人惊讶的是,凌蔚不但全答上了,还全答对了。
他们自己出的题自己明白,那其中有多少题有多偏,考的有多细。甚至一些填事件的精确到了月份不说,还需要通背整篇文章,根据前后文才能计算得出。
若不是试题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若不是知道这人是凌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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