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你好,哥谭(1 / 3)
瑞雯在夜里把她扔在距离哥谭市郊还有十哩远的地方, 这听起来有点过分, 但她得开车再绕一些路确保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丽贝卡。她们在丽贝卡邻下车前吻别, 对于可以将重要器官移位作为保护, 随随便便就可以模仿他人瞳距、指纹等一系列生理构造的瑞雯来说,相比起自己,她眼中的小女孩就尤为善良和脆弱了。
在瑞雯心中,丽贝卡的“能力”甚至都不够她保护她自己的。
虽然从再次见面到现在, 她也能看出在四年的时间里, 原本的女孩也有了不少成长,但她还是更担心丽贝卡甚于她自己。
丽贝卡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担心的。嘿!她现在有狼一样的体能和敏捷性,轻轻松松跑十哩路对她而言就像从客厅走到厨房一样简单。虽然这样有点言过其实,但当女孩快速地跑起来,感到夜风拍打着她的帽檐,试图让她的长金发乱起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强大而且自由,就像黄石公园里的狼。那种湿漉漉的自由,微微出汗的自由,让她居然有一丝的得意忘形。今晚注定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夜晚, 自己跑了一场小小的马拉松,还同时戏耍了查尔斯和她的狼先生。
完美。
到了市郊,她的速度才逐渐放慢下来, 这次的任务看似简单, 不过是找个人而已。但艾瑞克给她的信息很模糊, 那个男人唯一能确定的只有他们要找的那个“解药”没有被带离哥谭。他是被艾瑞克熟悉的那个反变种人组织控制了起来, 就像是牢牢捏住的一张底牌。至于其他的,男孩的外貌,关押的位置,男人说自己一概不知,要不是在车上她套过了瑞雯的话得知艾瑞克讲的确实是事实,她几乎以为那个家伙是在存心刁难自己了。
这就给她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要知道她从别人身上获得的能力只能存在短短的一天时间,而哥谭是远近闻名的犯罪者天堂。要在这个满是反变种人组织、俄罗斯黑帮、各种类型的罪犯,偶尔还有几个变种人“同胞”以及蹲着一个暗夜骑士的城市生存下来,没有一技之长傍身,真是玄而又玄。
哥谭一座奇特的城市,它的路在白天走和晚上走是不一样的,在夏天走和冬天走是不一样的。这里有超高的犯罪率,杀人犯、抢劫犯、毒枭、反社会的高智商精英和疯子齐聚一堂,这里没有一盏可以在夜晚使用的路灯,摄像头被抢射击得七零八落。
在夜晚,这里家家户户都房门紧闭,普通社区安静得像一座死城,而哥谭市的中心,高楼的灯光照射着这里的一切,把蜷伏在它们庞大阴影之下的普通建筑衬托得更加渺小。
对于只在纽约和外星飞船里呆过的丽贝卡,哥谭是个神奇的地方,这里杂乱无章,同时又安然有序,因为在哥谭丛林里,需要遵守的规则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做什么都可以,但是最好不要被蝙蝠侠逮到,所以哥谭既乱象横生,又有趣的自成一体。
总的来说,这是对丽贝卡不算太坏,甚至无限接近于她眼中的世界,充斥着混乱和无序,扭曲的欲望和压抑的快乐,每个人为了自己奔波着。
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丽贝卡在来这之前已经尽量确保她充分了解过这个城市,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唯二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有两位杰出人物,一个是半夜三更会骑车出来巡逻的安全卫士,还有一位是人傻钱多的花花公子。
第二个没什么特别的。
至于第一个。
蝙蝠侠,丽贝卡耸耸肩膀,他不杀人的事实人尽皆知,就像钢铁侠托尼·史塔克的屁股超级无敌翘一样不容置疑。
所以女人表示根本没在怕的,只要那个家伙有胆不杀死她,丽贝卡就有胆量继续搞事情。既然她来了,可不能把时间只花在找一个小屁孩上面。要知道,丽贝卡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小孩,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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