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重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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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听闻又有些犹豫,自古以来,收成乃民生大计,没土地没粮食就啥都没有。

但是现在眼看妖精都要吃的家门口了,就算保住了收成又能如何,到家破人亡的时候,谁还有心思种地啊!

商量来商量去,朴实的百姓们达成一致,都决定让神仙把这个妖精收服,到时候就算是出去要饭也要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

白泽便与他们商量了一个计策,算起来自上次供奉小孩已经过去了三四个月,这狼精早就该饿了,白泽特地让他们准备一个山上迷路的小孩,等晚上放出去,到时候狼精闻到了生人的味道肯定会现身,他便可趁机伏妖。

计策容易想,妖怪也容易抓,只是这小孩家家都不舍得,万一妖怪厉害,先吃了小孩可怎么办,再万一抓不住妖怪,到时候妖怪要来报复怎么办。

众人都觉得这是个赔本的买卖,不愿把小孩送出来,白泽气的直瞪眼,但面前都是一群肉身凡胎,他总不可能强抢小孩,那和那些妖精有什么区别了!

长歌从房内走出来道:“不如让我去引狼精现身,狼精见我一个姑娘家晚上独自在外面,肯定

也不会放过。”

白泽抠抠耳朵打趣道:“你是姑娘吗,吾怎么不知。”

这种奚落她的玩笑,在的时候长歌已然习惯了,以前听到这话长歌总要追上去与他缠斗一番。

但这一次白泽的话并没有激起长歌的反驳,百姓皆被长歌的勇气折服,又说山上危险,妖怪吃人不眨眼,但说到底他们也还是不愿自家孩子上山,随便劝了两句也就罢了。

当天晚上白泽就告诉长歌如何部署,长歌听着,一直没有回话。

夜深人静二人上山,为了不引起妖怪的警惕,长歌特地和李大婶借了件布衣穿上,又在头上簪了几朵牵牛花,颇有农家娇女的感觉。

一路上白泽都在盯着她看,时不时冒出一句:有女芳华,养蚕弄桑,闺阁思春,何日成双。

顾长歌知道他嘴里吐不出个好东西,坚决克制自己的脾气不和她说话。

这里的山不高,乌云散去,一轮圆月照亮了一处断坡,周围树影婆娑看不清道路,二人御剑下去,长歌在一片枯草之中坐下。

白泽将早已准备好的鸡血涂在她的衣裙上,长歌往后缩了缩,希望自己不要碰到他的身体。

白泽认真的涂好鸡血,看她双手撑着泥土身子后仰,忍不住侵身上前道:“你还在生吾的气,吾道歉可好?”

长歌一怔,从未见如此狂傲之人还有这样一面,月色之下只觉得他银发白衣,带着几分妖媚之态,那离自己最近的一双眼睛好似蓄满了汤汤春水。

正当自己发愣之际,男子又欺身向前,浅浅在他唇上印下一吻又飞快离开:“你穿什么都好看。”

低沉的声音一响起,长歌飞起一脚就向他踹去“你走开!”

白泽翘起嘴角低低一笑,飞身跃上树梢消失不见,长歌方才还有些害怕山谷里的魅影婆娑,现在浑身上下都灌满了怒气,哪还有心思去看周围的景致。

不一会的功夫,浓重的血腥味吸引来无数绿油油的眼睛,那些隐匿在枯草蓬蒿之中的眼睛带着嗜血的光芒,时不时低声呜咽似乎在呼朋唤友。

如果是三年前,长歌肯定吓的不知所措,但她现在好歹也是半仙了,怎么会害怕这些狼群?

手上捏了一个结界随时可以发作,不管是狼群来袭还是狼精偷袭她都能保护自己!

其实让她安心的还有一点,那就是她知道

隐身在暗处的白泽,会提高十二分警惕在第一时间出手,不会让任何一只饿狼伤了她。

抿了抿唇,长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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