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3)(1 / 4)
十五岁之前,在咸阳西区的胡人聚居区,罗穆斯在他家前墙和南邻后墙夹成的漫长巷道里,学会了骑马。
秦人多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他的父亲欧提德穆斯经营丝绸,获利亿万。
甘夫人一心相夫教子,送罗穆斯去私塾读书学文。
秦王政二十年十月朔,童年的快乐曲终人散。
当西方世界普遍实行简单的阳历时,神秘的华夏就创造了阴阳合历:
在晴朗天气下,只要抬起头望月,就能马上差不多知道今天是本月的初几;
而一个太阳年里的重要节点,比如立春、夏至等等,也算得一天不差,绝不会过漏了。
每个月的初一,月相永远是是几乎看不见的新月,因此被称为“朔”,“不明朗”。
一切都是那么的科学与严谨,可秦历偏偏将阴历十月做“岁首”,即新年的开始,让隆冬成为四季的第一个季节。
总之,秦人的习俗是,在岁首这天举家前往陵园,为先人扫墓献祭。
欧提德穆斯尽管生在葱岭西面的巴克特里亚,但他和他的儿子罗穆斯都穿着秦人的衣袍、梳着秦人的发髻,故而也要在这一天去祭祀父亲阿波罗多鲁斯。在骊山的胡人墓园中,六个字还不是墓碑上最长的名字。
当一家老小走出大宅门时,十多名蒙面人突然从两个方向,冲入罗穆斯练习骑马的漫长巷道。
双路夹击,痛下狠手。
男主人跟希腊神话里的赫拉克勒斯一样英勇,用宽阔的脊背护住自己尖叫的女人和战栗的独子,而他的秦人家仆则一直抵挡到负责咸阳治安的城门校尉将兵赶到。
在森森的暗巷里,不同肤色毛发的尸体横七竖八,但只有欧提德穆斯一人是在妻儿的怀抱中安详地瞑目。
掌管市政的咸阳内史府很快破案:
凶杀案的主使不是别人,正是大夏国的僭主狄奥多图斯。
近三十年来,他的人一直满世界搜寻那逃脱的复仇之种。
当确定生活在咸阳西区的正是欧提德穆斯时,亡命徒们毫不犹豫地下手了。
事实上,他们成功了一半,欧提德穆斯死掉了,但他的种子活了下来。
大秦对于很多种罪行的处罚都是死刑,只不过死刑的执行方法大约有三十四种。
究竟选择哪一种死刑,属于法官的“量刑”范畴。
刺杀欧提德穆斯的刺客中,有七人被捕。他们的判决是,“祭旗”。
伴随着巫师的乐歌鼓舞,七个外族人排成一排,同时斩首于大秦南方军的巨幅军旗之下。
只见数丈宽的土黄帆布上,粗黑的线条勾勒出了代表南方的“朱雀”形象。
随着七个人头一齐落地,战旗上的“朱雀”被名副其实地染成了朱赤。
统一华夏之战已经打了四年,而占据南方热土的楚,是最难啃的骨。
祸不单行。
罗穆斯的舅舅们,一直反对自家小妹嫁给那个“红毛鬼”。
欧提德穆斯死后,他们就囚禁了服丧的甘氏,霸占了妹夫的家财,然后把杂种外甥赶出大院。
甘夫人哀恸而死,而十五岁的罗穆斯则是披发褴褛,流浪街头,在渐浓的冬意下露宿在夯土复道的桥洞。
一个苦寒的晴日,一群外邦人说着希腊语,追踪那个脏兮兮的男孩,很快就围住了他。
尽管熟悉亡父的语言,惊恐的罗穆斯完全听不清对方的七嘴八舌,直到一串特殊音节的发出。
那是父亲生前挂在嘴边的一组词汇:“阿波罗多鲁斯的家仆们。”
他曾经告诉儿子,这四名老仆,就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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