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为臣索封赏,再遇美娇娘上(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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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旦旦…结果,自己打自己脸。

丁氏父子在《3国志》中无列传。

佐命元勋、第1代顶级外戚丁冲,甚至连名字都没出现过。

丁氏父子故事,仅见于《魏略》、《太平御览》、《后汉纪》中的散碎记载。

丁氏父子如此下场,其实原因是颇为复杂的。

王沈是始作俑者,陈寿是罪魁祸首。

黄初年间(220-226),曹丕诏修国史。最早的执笔人是卫觊、缪袭等人。

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创纪、传,累载不成。

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秘书监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长史孙该、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定。

几经易手,最终撰稿总监落到了王沈头上。

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4十4卷。--《史通·正史篇》

狗贼王沈何人,前文介绍与刘协处境相似的曹髦时,已经说过。

王沈是个标准的寡廉鲜耻之徒。

王沈靠着舔司马昭的靴子,1路平步青云,甚至家族都跟着沾光。用故主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

王沈所修《魏书》4十4卷,言语荒诞、回护甚多。基本上涉及敏感事件的(甄后之死、齐王之废、高贵乡公之崩),都是信口雌黄、胡说8道。

王氏《魏书》,在当时就有“秽史”的恶名。

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4十4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史通·正史篇》

王氏修国史,秉承的基本原则就是“猛吹3祖、猛贬3少帝”。

注:3祖即太祖曹操、世祖曹丕(1说为高祖)、烈祖曹睿

3少帝即齐王芳、高贵乡公髦、常道乡公璜(所谓魏元帝)

既然王沈秉承旨意、要吹捧曹丕;那曹丕的政敌丁氏家族,自然是没必要列入官修史书了。

说完狗贼,咱们再说说君子…

云某很喜欢陈寿先生。陈承祚身上那股子混不吝,谁都不鸟,不为尊者隐讳。

看《3少帝纪》中对曹髦的记载,云某都替他捏把汗。云某敬陈寿是条汉子!

然而,通过丁氏父子失传…陈先生貌似确实索贿。

《晋书》记载,陈寿管丁仪的子嗣索要大米,张口就要1千斛。

或云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

(陈)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晋书陈寿传》

见与,即“与见”,古文常用的宾语前置用法。见者,我也。“见与”即“给我”。

见谅亦为此意。

古代大米通常用作1般等价物,初平元年(190)到黄初2年(221)5铢钱废弃时,大米实际充当了钱币的作用。甚至到了明清,依然称大米等谷物为“本色银”。

“折色银”,则是贵金属。

两汉魏晋,俸禄虽以石为单位,实则也发钱。

所以,陈寿要的…就是钱。

丁仪的子嗣面对勒索,大义凛然,1毛不拔。

丁不与之,(陈寿)竟不为立传。--《晋书陈寿传》

索贿不成,陈寿直接把丁仪兄弟彻底写死。

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廙并其男口。--《魏书十9》

曹魏开国元勋,与曹氏、夏侯氏屡次通婚的故司隶校尉丁冲,也被抹去记载,不见于《3国志》。

大大可能会问:2丁也许确实被夷3族了呢?

对,黄初元年(220),丁仪兄弟家族有可能确实被夷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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