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3)

加入书签

祁朗立即翻开档案。

这是一宗特大拐卖案的相关资料,早在一九八零年那会儿,轰动整个黎城。

当时这个案子,可以说整个黎城家喻户晓。八十年代,黎城的治安特别好,只要是到了上学年纪的小孩儿,没有家长接送,自己上学放学是很正常的事儿。但从一九八零年五月份开始,警方却陆陆续续接到报案,不少孩子丢了。

家属们沿街去找,到处抓着人问、登报、张贴寻人启事,心急火燎每天一早就堵在派出所门口追问是否有自家小孩的消息。

孩子们这一丢,音讯全无。大家终于逐渐意识到,那并不是孩童贪玩的个别案例。警方根据孩子们的年龄、性别、外貌特征以及丢失时的时间与地点推断,他们很有可能是遇到了人贩子组织。

这事一出,黎城家长们人心惶惶,一些双职工家庭,就算工作再忙,也必须得派一个人腾出手去接孩子放学。

“我记得,那一年我也不大。”祁朗说,“大概是二三年级的事。”

那时,父母都需要上班。

妈妈向单位请假,去学校接他,再给他送回去,把门关严实叮嘱他不准再出门,才敢回去上班。学校挨着职工大院,一来一回,实则只有十多分钟时间,祁朗野惯了,又自诩小男子汉,总觉得妈妈多此一举。

“那时候我想,我爸是什么身份?难道罪犯来拐他儿子?”祁朗笑道,“但我没敢说,怕挨揍。”

祁朗继续翻查这个案件。

在1980年,连续数月间,黎城派出数个个分所接到报案,整整十一个孩子丢失。

拐卖案侦破不是这么容易的事,再加上基本找不到犯罪现场,取证更是难于登天,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黎城这边警方首先找到突破口,而后跨越各个省市,与多地警方配合,联手捣毁该犯罪团伙。

这一起特大拐卖案,于同年年底破获。

有的孩子经受炼狱般的折磨,所幸捡回一条小命,有的孩子则辗转被卖,“养父母”没知识没文化,几乎都是法盲,后续同样好一番扯皮,给普法的警察同志气够呛。

那会儿孙大龙还不是老油子,一腔热血,日记一般的形式,将前后过程记录得非常详细。资料中,从家长报案笔录、案件侦破过程,到后续人贩子组织成员的落网,方方面面总结到位。

而与黄阳云的老家沂山村相关的信息,则只有一份简单记录的文字。

沂山村里,同样丢了个小孩。

到案件侦破之后,最终唯独只有这个小孩没有找回来。

这孩子只是与黄阳云同村而已,兴许只是巧合?

而一台录音机,由始至终都无人认领,也没有被归档到最终入档的案卷中。

原本四仰八叉晒着日光浴的崽崽,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程圆圆,小名圆圆,女,三岁。一九八零年二月十九日,程圆圆与父母以及姐姐进城探亲……”

其实那一阵,黎城丢孩子的新闻已经慢慢减少,毕竟家长都很谨慎,极少带孩子出门,就算是带出去了,也十分警惕,不让陌生人近身。

然而程家一家人平日里都住在村里,一年都不一定能进一次城,信息相对闭塞。丢孩子时,一家人正在兴华路买桃酥,一个转身,孩子不见了。

案件侦破之后,解救出的儿童里,并没有这个叫程圆圆的小女孩。

同时审讯中,罪犯相继招供,也并未提过曾出没于新友百货大楼以及百货大楼所在的春果街道。

罪犯的证词当然并不可信,但确实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

圆圆的失踪,便没有被归类到这起案件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