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四章 进化(1 / 2)
赵义冷冷看着这一幕,直到这妖魔慢慢地再次不动了,犹如一滩烂泥一样躺在那里,他才再次开了口。
“暂且饶你一命。”
饶它一命?
等等,这人类修士不杀它的吗?
耳朵动了动,听到赵义这句话的妖魔,顿时就“活”了过来。
它倒是很想嘴硬地说一句,本尊根本不需要你饶命!要杀便杀!
但它又不是傻子,更没有人类的礼义廉耻可言,它为啥要这么说?它才不要!
能活着,干嘛要去死?
它甚至忍不住怨毒地想着,等它恢复了过来,就找机会吞了这个人类修士!
到时候,将这人类修士的灵魂都一点一点嚼碎了吞下去。
以最为痛苦的方式,来消化这个人类修士的灵魂!
不,若只是将其吞下去消化点,不足以让它的怨恨被发泄出来。
它要将这个人类修士活生生地制成傀儡!
保留对方的一点意识,然后让对方尝尽这世间的所有痛苦!
还要让这个人类修士亲自杀死他的所有亲朋好友!
让其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
这个妖魔,在这一瞬间,已是将所有能够让人痛苦的事都想了一遍。
不过,表面上,它沉默了一下后,依旧是一动不动,连点反应都没有。
因为它觉得这个人类修士比它还要变态一点,它也不敢肯定,若是自己开口说了什么,这个人类修士会有什么反应。
万一它不小心又说错了什么话,到时候惹得这个人类修士狂性大发,那该怎么办?
那它的所有计划,岂不是都没有被实施的一天了?
所以,它要先忍耐!
赵义才不管这妖魔现在是怎么想的,他之所以留着这妖魔一命,是因为这个妖魔的来历有些特殊,且“体质”也有些特殊。
不光是大司命对“研究”高阶妖魔有兴趣,赵义对“研究”特殊的妖魔也有点兴趣。
研究完了再杀也不迟。
这妖魔在他眼里,就是纯粹的“小白鼠”。
还不如小白鼠来得可爱,反正他也只是暂时留它一命,可没说一直留着对方的命。
赵义所拥有的法器里,就有能暂时收了妖魔的法器。
这法器,也是他当初杀死这边修士所得的战利品中的一个。
法器是玄级的,按理说,是困不住这等高阶妖魔的。
但这妖魔已经被赵义削得连十分之一的实力都没有了,用这法器来收,短时间之内,对方是绝对没有办法逃脱的。
随着赵义抬手一收,躺在地上的妖魔本体,就一瞬间被吸了进去。
赵义看了看手里拿着的,像是一枚现代版胸针的玩意儿。
这东西,看着就是个很古怪的花的模样。
他现在就是手持一朵花的样子,这玩意儿,竟然是个收妖魔的法器。
这法器的最早使用者,该不会是哪位女修吧?
不过,以这边世界一众修士的审美来看,最初使用者是男修的可能性也挺大的。
从这一点来看,赵义一开始是出现在了大秦那边的世界,是十分合理的一件事。
因为他从审美以及为人处世,就更适合生活在大秦那个地方。
实用性,远比美观性更让赵义在意。
再说了,赵义觉得,以大秦的大气审美,可比这边世界小气吧啦的审美强太多了。
要论“美学”,还是还要大秦!
就算是从婉约的美去看,被大秦灭掉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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