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葡萄坛酒去半价,于阗丝绸无回币(1 / 9)
韩家大总管韩兆派人把本年韩家对账本送到长安城征西将军府韩遂手中过目:
金城浩亹县和北镇城:
人口一千七百五十五人。
拥有四百台织布机,四百二十八头耕牛。
拥有二万一千四百亩田。其中桑田六千亩、麻田一千亩、二百五十亩葛、二千亩菜豆瓜果、二百亩葡萄、一万一千九百五十亩粟米。
本年收获三万五千八百五十石粟米。
新织布帛币六千匹,上交西镇。按二千人的规模,自出售五千石粟米兑得杂支费一百斤西域金币。征调费由新地统一支付。
留足下年口粮的三万一千五百九十石粟米、畜用七百石粟米。
库余六千九百六十二石粟米。
金城新地和西镇城:
新地北山羌人口四百六十一人。拨给一万石粟米做下年口粮。停止从西镇拨杂支费。
北山四十万亩山草地限制繁育和放养十二万只羊、一千头耕牛、四千头育种耕牛、三千匹马。每年新繁育的一万五千只羊用于西镇韩家食用。马匹用于西镇守军。
每年出售新繁育的羊三万五千只,用于换回购买的豆、盐等的杂支不足部分。
维持北山的一千头耕牛和钟羌地的三万九千头耕牛,合计四万头耕牛。用于新地一百九十六万五千八百亩地的耕种。
育出的耕牛不仅满足新地需要和维持了韩家各地所缺的耕牛,而且出售自繁育出的一千头耕牛,除去运输等成本和自用杂支费,已上缴西镇钱库五百斤西域金币。
北山育种耕牛已使韩家自给,韩家不再引进耕牛。
西镇人口为一万七千九百零九人。
人口中包括陈仓县为中心建立的三辅各县大葡萄田圈二万亩葡萄田的韩根二千人口及后代,孤儿子女生第一胎二千二百五十人和第二胎二千二百五十人,一千人移民及后代到雍县铁矿,以及韩都所部调往预备部的一千五百人。
这些人口的口粮仍由西镇供给。
上年秋收,麻田和葛田产量如正常年份,十万二千五百亩麻料和一万四千二百五十亩葛料全部运到陇西枹罕宋家,织成麻布二十万五千匹、葛布五万七千匹,本年秋收前已运回西镇城。
本年的麻田和葛田产量正常。
西镇自用二万匹麻布和一万匹葛布。
余十八万五千匹麻布和四万七千匹葛布,全部用于供给宋家制衣或投入市场,兑换收回四千八百六十五斤西域金币。
联军所订购的七万九千六百七十六套军衣物已交付,制衣由枹罕宋家完成,由宋家赚钱。
种子费和织布费抵扣后,韩家支付宋家一百二十五斤西域金币。
织成布帛币七千一百七十五匹,已入坞堡地面库。
本年新地的牛、马用去二万石豆做为精饲料;人用去二万石豆,不抵扣口粮。韩家本年无偿调拨给联军八万石豆,用做战马精饲料。
这十二万石豆是用本年的四万八千石粟米到雍州兑换得来的。
韩家新地粟米田一百八十万五千八百七十五亩,仍由烧当羌劳力耕种。
收获五百四十一万七千六百二十五石粟米。
削减劳力费,支付烧当羌劳力的劳力费一百八十万五千八百七十五石粟米。每人耕种五十亩,劳力费每人按五十石粟米计,即种一亩得一石。实际三成粟米被烧当羌部落豪右拿走。
留足下年自用粮三十二万二千三百六十二石粟米。
一斤金可兑五十石粟米,麦、豆价约为粟米价的四成。
包括西镇城中的良田,剩余十五万九千九百二十五亩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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