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1 / 2)

加入书签

“不用不用,我自己收拾,您忙您的去哈……”苏逸忙拒绝,他柜子里还搁着那颗大人参呢,要是被老妈翻出来可咋整?

他就算一身嘴也没办法解释。

说自己去挖的?

大城市,这玩意儿上哪儿挖去?

说偷的抢的更不靠谱。

所以,绝对不能让她进自己房间。

苏逸回房“啪”的关上门。

他想好了,必须出去单过,否则,自己频繁穿梭异界,还带东西过去带东西回的迟早要被发现。

而自己在出租屋就没这个担心了。

他就算三天不出门,也没人注意。

“妈,我还有事,先走了……对了,这周我可能会跟同学出去旅游,就暂时不回来吃饭了……”

告别的老妈,苏逸拖着行李箱直奔出租屋。

从家里坐地铁到出租屋,也就三个站,不算近,但也不算远。

来到出租屋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大人参拿了出来。

这颗人参可能是刚挖没多久,水分还很足,根上还带了一些泥……

苏逸把人参用清水洗干净,然后放在窗台上让太阳暴晒。

之后,他把大瓦缸洗了,用抹布擦干水痕,然后把一百斤高度纯米酒倒进了大瓦缸里。

浓郁的酒香味传了出来,苏逸直流口水。

土茅台就是好喝,不过,过滤不纯是它的缺点。

倒完了酒,苏逸又到窗台检查人参,他看人参被晒得有些脱水,但还不够。

于是他烤了点炭,把人参放在碳上烘烤,很快,整个房间全都是浓郁的参香,他闻一口,浑身通泰、心旷神怡。

感觉靠得差不多了,他趁热把人参丢进酒缸里,酒钢里顿时弥漫出强烈的参香,苏逸甚至看到一条条白丝从人参里散逸出来,很是奇特。

苏逸把缸盖盖上,然后用蜡烛水密封起来。

按照泡药酒的时间,大概得泡上三个月才好喝。

到时候一天喝三口,折合两钱左右,绝对能让自己再次脱胎换骨。

说不定能让下面二次发育,让自己成为绝世猛男也说不定。

“不行,身体好了还得有钱,我得再弄一颗换钱……现在,实在太穷了……穷就是原罪,穷就没有尊严,我必须摆脱贫穷,让自己活得有尊严一些……”

苏逸一念起,就打算再穿过去,但空手去他也有些不好意思,只能再次来到沃尔玛大超市开始了新一轮大采购。

胖次买上十件。

因为有罩罩还必须配胖次,这是绝配!

防侧漏卫生巾也来一打。

虽然是在异界,但女人终归是女人,大姨妈那事总归是相同的吧?!

香奈儿香水,先来一瓶好了。

看看对方喜不喜欢,喜欢下次再多买几瓶。

方便面再来十袋,火腿肠也拿上一大包,再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零食,看到什么就装起来……

最后出了超市,在包司令店买了各式各样的包子和豆浆……

回到出租房,已经是一个半小时后,他前前后后花了近五百块。

想想……今天又是破产的一天……他的心,在滴血……

很快,他把买回来的东西全装在一个巨大的旅行背包里,塞得满满当当。

最后,他穿上了羽绒服,脚穿带棉登山靴,腰间继续挂根电棍“唆”的穿梭而去……

异界。

乌蝉娜迦正在屋外练剑。

天空中白雪鹅毛般飘下,乌蝉娜迦手上剑气纵横,天空中的雪花被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