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2 / 3)
一句慢慢说:“出来混,玩得起,输得起,但是兄弟的命,输不起……”
“郑老大,这句话,还是你教我的……”于永义说着,一滴眼泪也随之落了下来。
曾几何时,社团的利益是和兄弟的命连在一起的。
那时候社团的收益主要来自占领的地盘,而抢地盘、看地盘,都需要人手。地盘和钱,是靠一刀刀砍出来的,是靠兄弟们不要命混出来的。
但是现在,混社团的游戏规则已经变了,像郑老大说的,不能光靠狠,而是要用脑子。
用脑子的时代,到底是兄弟的命重要,还是利益更重要?
利益和道义是互相冲突的么?
从今往后的七星社还是他于永义可以守护的么?
会不会他已经不够格了呢?
他身体里流着的血太热,总是做不到冰冷地去算计。
“郑老大,我想离开兰库帕。”那滴泪珠已经滚落脸颊,于永义又笑着对郑泰成说,“我是个粗人,只会喊打喊杀,坏你的事,你用不着我了,我也不想呆在这,在兰库帕随便哪里走,我都会想起小武……”
郑泰成看着于永义这个样子,心里也满是愧疚,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他说得有道理。未来的七星社,需要的是各类专业人士,而不是于永义这样的人。
他属于旧时代的社团,旧时代的兰库帕,属于人们脑海中对□□的根深蒂固的传统印象。
他是误入歧途的好人,也是被时代淘汰掉的坏人。
于是他抬手拍了拍于永义的肩膀,向他轻轻点了点头。
老大又救了自己,于永义心想。他感受着肩上那只手的分量,想起多年前把他从大海里捞上来的时候,郑泰成用的就是同一只手。
出门前他和阿素说了,叫她在码头等着自己。阿素还是一脸担心,以为自己是要去做什么危险的事情。
会有什么危险呢?他了解郑老大,无论郑老大是□□还是白道,但是他对自己的爱护是真心的,这点于永义很有把握。
他感激地望向郑泰成点了点头,心里想的是阿素今天到底还是听了她的话,穿了一件裙子。
就在这时,只听到轻微的啾的一声,空气被一股炙热划破,然后一颗子弹正中于永义的脑门。
他在活着的最后0.01秒,看见的是郑泰成的脸,和他在很多年前快要活不下去的时候,看到的是同一张脸。
都是同一张脸,为什么以前要我活,现在却要我死?
那0.01秒,他的心里跑过惊讶、懊恼、不甘、愤怒、担心——阿素还在码头等他,而他永远也赶不过去了。
他最后闪过的念头是,今天不该穿黑色的西装,像丧服,不吉利。
郑泰成回首狂叫:“是谁!!!!”
保镖哈里斯闪了出来,他面无表情说到:“You can’t let him go, He knew too much.”
郑泰成愤怒地揪住哈里斯的领子,喊得额头爆起青筋:“他不会说出去的!他是我的半个儿子!谁叫你杀的他!谁!”
“The order came from the Governor directly.”
是州长亲自下的命令。
制毒是州长的生意,扶持郑泰成从政也是州长的主意,至于哈里斯,看上去是郑泰成的保镖,其实也是州长安排在他身边的,目的就是为了能看住郑泰成、第一时间控制郑泰成。
郑泰成松开抓住哈里斯领子的手,双手无力地垂下去,肩膀也沉了下去,整个人似乎被抽掉了力气。他木然地看着哈里斯开始收拾地上于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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