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球了(1 / 3)
升到初二,学业逐渐加重,不过对于活了第三次的樊盼晴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只是她得卡着分数考,中考的时候,必须也和第一辈子一样才行。
孙一通在中考前给她打了个电话,说他的眼睛治好了。不过他不准备参加中考,家里没钱给他读高中,反正也不打算读大学,所以就这样了。
樊盼晴有点遗憾,她以为自己在这一世,可以见证一个大文豪的诞生呢。但是仔细想想,自己第一辈子的时候,他好像就是村里的广播员,天天播着自己写的诗。三孃有点烦他的诗,恨不得自己真的是个聋子。
中考很顺利,她考上了第一辈子读的那所市重点,不算最好,但也还算挺好。高中学习就更紧张了,每天每周每月都是安排满了的,她就再也没有去过鸟烧窝村。
人长大之后,社交圈子也变了。孙一通连高中都没有读,更是和她共同语言减少。到高二的时候,两人就彻底断了联系,电话都不打了。他家里穷,不可能买得起电脑。除非樊盼晴自己去鸟烧窝村,不然他们就不会再见面了。
三年之后,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就连社团都是同一个。
在社长说这个学期的外出活动就是去爬山的时候,她立马就开始生病了。持续低烧,心悸,也找不出原因来。不过她自己清楚,那是吓的。
所以她办了休学,决定直面恐惧!
再次回到了鸟烧窝村,因为第一辈子的时候,他们就是从这里出发的。
这个村子在这些年里发生了很多变化,泥瓦房都变成了红砖小别墅,看得出来生活水平在狂飙。
只有孙一通家还是破破烂烂,不过前面却多了一对石狮子。
看到这对石狮子,樊盼晴突然想起来了,差不多就在她高考的时候,孙一通的爸爸去世了。他工作的采石场出了事故,好像尸体都没有找到。采石场的老板不肯赔钱,就拉了一对石狮子在这里放着。
在三孃家放下了行李,樊盼晴去孙一通家里看了看,家里没人。这时村里的广播站开始广播里,熟悉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
听着他写的诗,她笑了起来。她认识的那个男孩子果然没变,还是那么有才华。
如果她可以渡过这一劫,她一定拿出她存的压岁钱,给他出一本诗集。
王阳留下的遗憾,那就在孙一通身上弥补吧,反正都姓王,五百年前都是一家人。
孙一通不广播的时候,两人就一起整理诗集。但孙一通并不积极,他对于出版诗集这件事一点都不热衷,跟王阳完全不一样。
樊盼晴也被传染了,天天和他混在山野之中,不是去挖野菜,就是去摸泥鳅。这次他们都不怕踩着野坟了,有超强功率的手电筒呢。
孙一通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低血糖的毛病,动不动就晕倒,撞得头破血流。樊盼晴第一次看到他晕倒的时候吓了一跳,以为他也要死了呢。
想起自己上辈子被一个锑锅砸死,她就觉得锑锅肯定很经砸。所以就拿了一个家里的锑锅,给他扣头上了。
之后他又晕了几次,不会还好,有锑锅保护,就再没受过伤。
就这样混过了夏天,一场秋雨一场凉,转眼就入冬了。
樊盼晴拔开木柴,在下面塞了几个红薯。等饭做完之后,红薯就熟了。晚上看完电视,正好拿出来吃。
等烤红薯的香气冒出来,她就用火钳将红薯夹出来。揣着两个红薯,去找孙一通玩了。村里的路这几个月下来她已经很熟了,所以没有带手电筒,就拿了手机和红薯。
要到孙一通家的时候,头顶突然亮了。
她抬头一看,天空之中出现了一块椭圆形的光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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