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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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脾气暴躁,对我经常没有耐心,大吼大叫,我也知道我是个不太聪明的人,无论哪个方面都抵不上沈钦十分之一。

他从小外貌出众,气质出尘,孤儿院的伙食很差,在上高中之前大白菜是我们的主食,一年四季都未曾断过,所以我们基本看起来都是营养不良,病怏怏的,像是寒风中一吹就倒的野草,但沈钦却好像被上天额外的眷顾,挺拔的身姿在我们一群小伙伴之中鹤立鸡群,俊秀白皙的五官更是引人注目,这样的一个少年猜测他是贵公子都不为过,谁知道他是从这样的一个落魄的孤儿院出来的呢?

除此以外,他的成绩还相当优异,中考凭借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入了本市最好名校————江明一中的重点班,成为老师口口相赞的传奇,我们院长也更是骄傲得不行,差点就要把他表个框放在孤儿院破旧的名人堂里——与那些早已去世的科学家艺术家摆一块,当然这件事在他的强烈反对下只好作罢。

反观我,那可能只能用普通来形容,一般般的脸,一般般的成绩,一般般的脑子,如果硬要说优点那就是够努力吧,中考那段时间为了以后能和沈钦一个学校,我拼了命地学,“头悬梁,锥刺股”都用上了,睡梦中都是数学公式和物理公式打架,两伙集体几里哇啦在梦里蹦来蹦去,常常连续几个晚上梦到爱因斯坦,牛顿,法拉第,不夸张地说学着学着差点感觉不久之后就直接可以去见那些科学巨人了,那几个月形容我就是皮包骨不为过,院里新来的弟弟妹妹看到我吓得哇哇乱跑,以为我好像命不久矣,浑浑噩噩的那些日字像活着的幽魂,沈钦看到我那副样子,常常会翻个白眼,然后冷漠评价道“白痴”。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上天就是不公平,沈钦一看就会的东西,我必须连续花好几个晚上理解,他随口一说的话,比我想破了脑袋琢磨出来的都有道理。

不过没关系,我会一直一直努力追赶上他的步伐。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上那所中学,也上了那里的重点班,不过不是和沈钦一个班,那个被誉为“学神荟萃”的神仙班级,我实在是可望而不可及,庆幸的是两班相离很近,我作为班里的吊车尾也值了!

从高一开始,由于我经常去隔壁班找沈钦,加上他对我爱答不理的态度,我被公认为沈钦的一号舔狗。

为什么是“一号”呢?

由于沈钦无论是外貌还是成绩在这所市重点都是碾压各级的存在,喜欢他的人自然不在少数,甚至还有很多外校的慕名而来,时常放学时在门口堵他,惹得他不甚其烦,这时候自然是派上我的用场,所有的恶人我来当。

我会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沈钦的身后,我们俩之间几乎没有交流,倒不是因为我不想说,只是我说了他从来不理,久而久之,我们似乎就培养起了一种无言的默契,就算两个人一言不发气氛也不会尴尬,这件事也让我沾沾自喜了很久。

我如电视剧中王子出行身后必跟着的守卫,昂首挺胸,面对那些跃跃欲试的女生,我时常对她们意味深长地摇摇头,遇上某些不听劝的,再不济就摆出一幅恶女的模样凶狠狠亮出我胳膊上的恶虎纹身——当然是一次性,喷水贴上去的,这玩意我屯了一大把,什么都有不带重样的,然后故意学着街头小太妹走姿大摇大摆得意离去。

那些小女生时常因为我的存在而对沈钦望而却步,所以我的风评在女生中很差,各种离谱流言更是多到飞起,有说我什么初中打过三次胎,胎胎父亲不一样,还有什么我是当地有名的女混混,时常胁迫良家少男,谁被我盯上简直倒了大霉或者是猜测我和沈钦关系的,其中最广为流传的就是我手里有沈钦的软肋,用这个来威胁他,所以才没把我驱逐他身边.......闲言碎语在我周围从来都没断过,有些离谱过了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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