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爱情是冲动过后的借口,想体会整个过程就得难受。
爱情是冲动的,冲动亦是爱情的一种体现。
*
秋末,送走了丰收季,冬日即将来临。
我和陆司逸越来越熟,他也不像最初时那样抗拒我。
我理解他,他的生活经历,成长环境,家庭境况导致的这样的性格下,必然会有一系列孤僻的行为和习惯。
但我喜欢他,喜欢他的日子里我就像忘记了尊严和面子一般,仿佛整个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看不到其它。
但是以往,就算我的世界有其它人其实又怎么样呢。
依然是无尽的孤独。
直到认识他,我才觉得自己内心的那份孤独少了些。
真奇怪,我和他的生长环境等等都差距那么大,我也没有像他一样那么早就吃过这么多苦,可是为什么他却能让我感觉不那么孤独呢?
为什么我会那么地被他所吸引。
所有的一切,所有的谜底,也许是不是只能用爱情这个词,为之答案。
*
我戴着他送我的发夹去找他。
我很喜欢这个礼物,几乎天天戴。
那天,萧兰女士见我回来时头上戴着这个发夹,开玩笑地问我:“哟,你喜欢的那个男生送的?”
“好看吗?妈妈!”我摆弄着,在她面前转了个圈。
“我看你啊,以后肯定会天天戴。”她说了句,便低头继续忙手上的活。
“天天戴怎么了,妈,这是他送我的第一个礼物!”我在萧兰女士身后讷讷道。
“什么时候把人家带家里来,让你爸也瞧瞧,他啊,最近都在问我,是不是该给你介绍个对象了!村里和你同龄的那个王家的女儿,人儿个都已经怀了。”
“妈,我和他还没确定呢!你们别急,再给我点时间。“
“好好好,妈等着你的好消息!”她笑着对我点头。
黄昏下,她的笑容那么灿烂,带着祝福的慈祥,母亲打心里希望我幸福,任由着我去追随。
其实母亲猜对了,后来的日子里,那个发夹我确实戴了很久,很久。
*
到他家的时候,他正在院子角落里修车。
整个手时不时放进一旁的水里试轮胎,渐渐的,那水也越来越黑。
我看着他的手泡在脏水里,忍不住问:“陆司逸,我去给你换盆水来吧!”
他摇了摇头,专注地修车。
零件叮啷啷响,我对这些一无所知,也帮不上他的忙,只能在旁边看着他修。
他工作的时候很认真严肃,一双黑色的眼睛很专注,我总是会不小心沉迷进他那双黑眼睛里,像深潭般。
我手撑着脸上,蹲在那,时不时看他,时不时看车,想着什么时候能修好。
我想他和我玩。
好无聊。
他偶尔也抬头看我一眼,唇边会有淡淡的浅笑。
被他那么看着,挺不好意思的,但是却很开心。
我发现,他像是察觉到了我的无聊,修车的动作都快了些。
“喂,你动作慢点,不要伤到手。”我忍不住怪他。
他似乎总是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
还好我在他身边提醒,不然,像他这样的习惯,真的很容易出事。
“我怕你无聊。”他放缓了动作,过了好久才憋出一句解释。
我……
他居然开始习惯对我解释。
其实他不用解释,我也懂得,我也理解,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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