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七百三十七章 看透(1 / 3)
在燕朝的律法之中,确实有只有商籍才可以经商这一条。 也就是说,你只要想经商,就必须先去官府登记。 把自己的户籍改为商籍,然后才可以经商。 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经商的。 而商籍地位底下,尤其一条是,商籍,及其子女后代,不允许参加科举。 而一旦入了商籍,想要脱籍,非常难。 不存在我先入商籍赚钱,赚够了银子我再脱离商籍的情况。 可以说,一旦入了商籍,几乎一辈子,加后代子女,就永远都是商籍了。 只是没有办法,很多人为了谋生,也不得不如此。 严格来说,农籍的地位是比商籍要高的多的。 不过,话虽如此,但是只要有了钱,基本出门在外,人家也会高看一眼。 没有银子的穷苦农籍,也同样会被人看不起。 所以,赚了银子的商籍依旧可以过的很享受,最大的不好,也就是子女后代不能入仕这一点了。 而商籍才能经商这一点,只限于百姓,是不存在于上层阶级的。 比如像是白一弦,名下有不少田产铺子。 有自己开的,甚至有皇帝奖励的。 难道因为奖励个商铺,就要把堂堂王爷变成商籍吗? 所以说,任何规则,都只是统、治阶、级创造出来,约束下层百姓的。 而韩爱,身为侯府之子,哪怕只是个庶子,但也是侯爷的儿子,自然也不在商籍才能经商这条律令之内。 他堂堂一个侯爷之子,居然入了商籍,何其可笑呢。 这一切,必然都是侯府夫人搞的鬼。 韩爱心知肚明,但却又无可奈何。 他只好去了衙门,想要将自己的户籍给改回来,脱离商籍。 原本还以为,这应该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 只要亮明自己侯爷之子的身份,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但万万没想到,居然改不了。 他亲自去了衙门,居然都不行。 对方打着官腔,百般刁难,就是不肯给他改。 韩爱据理力争,对方一概不理会。 对方的原话,意思就是,韩爱虽然是侯爷之子,但如今,已经分家,自立门户了。 而侯爷之位,将来是要传给侯府大公子的。 所以,韩爱以后,只能算分支。 而韩爱既不是小侯爷,也没有入仕为官。 那既然经了商,按照燕朝律法,自然是要入商籍的,这如何能改呢? 所以,不是他们不通融,只是一切都只是按照燕朝的律法来办事的,他们也没有办法。 总不能违背律法吧? 那岂不是成了徇私枉法之人么? 对方开口就是用燕朝律法这样的大帽子来压人,无论韩爱怎样说,对方都不为所动。 甚至韩爱送了礼,人家都给退回去,一副刚正不阿的模样。 但韩爱知道,这一切,都必然是侯府夫人搞的鬼。 那官员,是收了侯府夫人的银子,所以才会为难韩爱。 但也正如对方所说,韩爱一不是小侯爷,二没有入仕为官。 而侯府就算败落了,但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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