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1 / 2)
我国的高考制度是1952年建立的。当年,全国高校除经批准的个别学校外,一律参加统一招生。招生日期、考试科目、考试命题、政审标准、 健康检查、新生录取等事项由全国统一规定实施。考试科目为统一科目,有语文、数学、政治常识、中外史地、外国语(俄、英)、物理、化学、生物。录取形式是由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分统一录取,然后分配给各大学,即统一分配制。8月15日到17日,全国高考首次举行。
1966年至1976年,新中国成立后创立的全国统一招生制度中断。其间,1966年到1969年未招生。1970 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校试点以“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的方式,从有实践经验的工农兵及下乡知青中招生;1971年,高校恢复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经过两年以上劳动锻炼的工农兵学员;1972年至1976年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取消入学考试,且限定招收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和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实际文化程度的工农兵入学。
1977年恢复高考,规定凡是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等条件的工人、农民、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高考。这样,就有了我国唯一的一次冬季高考。
1977年11月28日到12月25日,在中断了11年之后,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的“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重新开考。当年报名参加高考人数达 570 多万人,录取了27.297万人,录取率不足5%,形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也揭开了新中国教育工作的新篇章。这次考试规模之大,不仅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上的最高纪录,亦堪称世界之最。
1978年全国高考于7月20日至22日进行。当年的高考实行了全国统一命题。为了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争取时间尽快提高大学的外语水平和把中学外语教学促上去,国家决定当年增考外语。考生学的什么语种,就考什么语种,没有学过外语的考生,可以免试。外语考试成绩当年暂不记入总分,但可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1979年全国高考于7月7日到9日进行。从此,高考日期固定下来,除1983年为7月15日至17日以外,1979年至2002年的20多年高考都定为7月7日至9日。
1977年至1979年期间,凡是符合条件的考生均能参加高考。但随着每年参加高考人数的增加,给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公平性带来了挑战。
1980年,考生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全国统考前进行预选,按计划招生数的三倍至五倍,参照应届毕业生和往年录取情况,确定预选人数,再把人数逐级下达,择优预选,最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在1980年7省试点的基础上,1981年把“统考前进行预选”的试点扩大到了13省。
1982年,规定预选是高考制度的一项方向性的改革,已经实行预选的省、自治区,应认真总结经验,改进预选方法,继续搞好预选。其他省、市、自治区当年是否实行预选,由各地自行决定。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理科补习二班的全体同学于1982年5月25日至27日参加了高考预选。
高考预选前夕,为了让同学们第二天精神饱满地参加考试,陪大家一起复习到晚上九点半后,杨菊英老师便把同学们全部赶出了教室,要大家回去早点休息。
慕仲兰被赶出教室后,到操场上去打了圈太极拳,然后又回到教室里,和往常一样点起煤油灯继续学习。
学习了一会儿后,杨菊英老师又走进教室,看到教室里只有慕仲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