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坐以谋反疑有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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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江藩和洪亮吉等人告知了清江浦的联络点和联络方法。

就在江藩前往清江浦之时,扬州知府马慧裕接到了巡抚长麟的回文,要求他先行对人犯审问,等按察使司和巡抚到后再行开堂审案。

因为焦循、钟怀和黄承吉三人都有功名在身,所以就由马慧裕亲自文案,而其他人诸如焦应元的母亲王氏、三个兄弟以及几个债主,便交由江都县和甘泉县分别审理。治下出了这么大的事,江都县和甘泉县难辞其咎,所以这会也什么都不顾了,只想彻查清楚。

焦循一上来只是说冤枉,自己就是一个“宅男”,只因借钱给堂弟焦应元,便无端受其诬告。眼下居然攀咬自己谋反,实在是荒谬;至于钟怀和黄承吉二人更是大喊冤枉。

马慧裕早就了解了前后经过,此时他也没什么废话,直接就将从焦循家中抄出的册子和写有顾炎武诗文的书签拿了出来。

“看看吧!这是你堂弟焦应元在你家书房找到的写有反诗的书签,以及差役在你家书房中搜出的反书!”马慧裕一拍醒木,喝道:“焦里堂,本府可马上请学政革了你的功名,大刑伺候!念尔素有才名,这才礼下于人。”

焦循一看顿时就傻了,这册子是他从北海镇带回来的,因为看到书中关于“薙发令”的内容悲愤莫名,便忍不住在书签上写下了顾炎武的“断发诗”。此时他脑海中一片混乱,无论如何也想不出焦应元怎么拿得到这个书签。

“焦里堂,速速从实招来!”马慧裕眼睛一眯,捋着胡子道:“难道尔没听过‘破家县令,灭门府尹’之说吗?焦家一族上百口的性命安危,全在尔一念之间。”

马慧裕见焦循额头不住冒汗,便知道自己的话已经奏效,继续道:“本府自到任以来,便听闻你奉母至孝。即是如此,就不为你母亲和妻子想想吗?你有功名,她们可没有诰命。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即便是狞顽之徒也是熬不过的。”

所谓的“三木”,其实就是拶刑,也叫夹棍。有夹手指的,也有夹脚踝的,对女犯都是夹手指。

别看小小的五根圆木,威力却远超棍棒,正所谓“十指连心”,拶指所制造出的疼痛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只要使用起来,管保叫受刑者魂飞魄散。

纪晓岚在其笔记《滦阳消夏录》中曾有记载,有个被婆婆诬陷的媳妇,由于受不了拶指的折磨,当堂自杀。

正因为这种刑罚过于狠毒,所以在《大清律例》中明确规定,重大案件的主犯或从犯,再三详究,仍不吐实情者,或前后证词不一者,才准许使用夹棍;平常案犯,概不准使用夹棍。另外,夹棍不准反复使用,只准许在同一犯人身上使用一次。

此言一出,焦循顿时大汗淋漓,浑身颤抖。而马知府则端起茶盏,慢悠悠的喝了起来。

所谓物伤其类,实际上马慧裕的心里也是挺惋惜的。出了这样的事,在京中做官的阮元一定会被牵累。虽说未必会卷入谋反案,可以后的仕途怕是难了。

一刻钟后,浑身被汗浸透的焦循自知是躲不过这一劫了。虽说之前已打算携家投靠北海镇,可他毕竟不是顽强的“革命斗士”。再者焦循这些年一直埋头做学问,对人心事故并没有多少经验。

“好吧!我招。只求大人不要再对老母和弱妻逼供,她们什么都不知道。”

马慧裕面有得色,抬手举着那册子问道:“此书从何而来?”

焦循心中对江藩等人暗道了一声对不住,然后才黯然道:“是学生从北海镇那里得来的。”

“噗!”此言一出,马知府一口茶没含住,全喷在了身旁书办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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