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事实(2 / 5)
r> 林友德这才生出了好奇心,仔细将发黄纸张上的字迹一一辨认。 1999年10月4日,瑶城第二看守所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于春风,1999年9月2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于第二看守所第四监室内;被害人王光霖,1999年9月25日因涉嫌诈骗罪同被羁押于第四监室内。两人因就餐、洗澡、上厕所、夜间值班等琐事发生争执,案发前已发生过多次争吵和一次肢体冲突,被监室内其余人等及看守所管教阻止,并于1999年9月30日被分别安排至第六及第一监室,分开关押。1999年10月4日上午室外活动时间,于春风与王光霖再起争执;当日夜间熄灯后,于春风砸开第六、第一监室牢门,进入第一监室,袭击当时值班的王光霖,导致王光霖当场死亡。 案件经过大致如此。 卷宗内,有警方在现场勘验的记录,能看到监室内大片的血迹,血迹被踩得乱成一团,脚印到处都是,可见当时的血腥混乱场面。尸检结果显示,王光霖直接被于春光砸开了脑袋。明明没有使用工具,于春光的拳头就像是榔头一样,轻松就砸碎了人体坚硬的颅骨。 于春风的开锁手段也是同样的匪夷所思。当时看守所使用的并非电子锁,而是铁锁。于春风就用他榔头一样的拳头砸开了两道铁锁,堂而皇之地闯入监室。他闹出的动静惊醒了不少人,谁都没想到他会做出、能做到这样的事情,并且完全无法阻止他的行凶。他在众目睽睽下杀了王光霖。 从当时几个监室几十名在押人员的证词中,能看出这件事是多么的惊人。他们在描述整件事经过、回答警察讯问的时候,都无法保持冷静。 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无论人证、物证,都很充分。 只是很简单的案件。 要说不可思议,就是于春风的拳头有种不可思议的坚硬了。 林友德这样想着,却是艰难地辨认着办案刑警不太工整的字迹,将于春风本人的证言再次阅读了一遍。 “……我听到了一个声音。就是王光霖被送进来的那天,头牌大哥问他叫什么、犯了什么事情,他说自己叫王光霖,被人陷害了,说他骗钱。我脑子里那时候就蹦出来一个声音,跟我讲就是他、杀了他,不停地说、不停地说……” “……他吃饭的时候,用的是左手,拿勺子的时候这个手指头(左手无名指)会翘起来。我看到那画面,脑子里又有声音出来,还是那句话,就是他、杀了他……” “……他看我的眼神很不对劲,挑衅的眼神,还看不起我,故意找茬。我撒个尿,他都在旁边叽叽歪歪……” “……我们中间隔了两个人,但我能听到他说梦话的声音。他说他要杀了我,要杀死我……” “……我是为了自保,是正当防卫……” “……我没有砸门。门一推,就开了。手……手是打他的时候伤的。我真的没有砸门。门锁自己开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是正当防卫,他先想要杀我的。我不杀了他,他就会冲过来杀了我……” “……我不是故意和人换班。我不知道他那天夜里轮到值班,不知道他几点值班。真的,那天晚上,我值班的时候,门锁自己开了。我知道,他那边门锁肯定也开了,我不先杀了他,就是他来杀了我……” 于春风在证言中反复强调,他是为自保才杀了王光霖。可他提供不出王光霖预谋伤害他的证据。他如同得了癔症,反复呓语。 警方也对于春风的精神状况做了鉴定。 然而,根据监室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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