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1 / 2)
第七十四章
宣鹤带着慕微来到约定好的餐厅时,方肃远远的就开始招手。
“坐,老宣,咳,这是我女朋友叶蓁蓁,蓁蓁,这是我的好朋友宣鹤,我要比他大一些,你就叫他阿鹤就可以了。”方肃介绍的时候,耳根都红了,简直难以想象这是个二十八岁的男人,到像是初出茅庐的小伙子。
“你好,蓁蓁,恭喜。”宣鹤对着叶蓁蓁笑的如沐春风。
“阿鹤依旧风度翩翩,谢谢你,方肃一直和我说你是他的知己好友,说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是却一见如故。“叶蓁蓁一脸甜蜜的瞥了一眼方肃。
“我的荣幸。”
“你们怎么这么客气,我们先点菜,一边吃一边聊啊!”方肃是链接双方关系的纽带,承担着让今天局不尴尬的责任。
慕微在一边对于两人怎么在一起的很感兴趣,可是宣鹤不是一个八卦的人,这顿饭宣鹤还是匆匆结束了,原因是刚刚热恋的情侣让宣鹤有点不适应,总是感觉自己不应该在这里。
当然,方肃也不是不考虑宣鹤的感受,期间和叶蓁蓁还是很照顾宣鹤的感受的,只是期间两人不注意的眼神对视,偶尔的添添菜、递递纸都散发着粉红泡泡,慕微在一边激动的星星眼。
要说方肃和叶蓁蓁两个人之间本来就有一层朦胧的窗户纸,可是怎么将这层窗户纸捅破的就说来话长了。
时间回到九月份
方肃那段时间和宣鹤跑京都、跨滇黔,这期间叶蓁蓁则准备收拾自己的心情想重新开始,结束这段长达七年的暗恋。
叶蓁蓁和方肃在同一个学校读书,两个人认识也很戏剧性,大一的时候方肃经济上有些压力,一直半工半读,和室友约着打打篮篮是他为数不多的放松自己的方式。
一天的傍晚,微风和煦,天上的夕阳染红了大地,学校体育场上全是青春的气息,彼时的叶蓁蓁和朋友约好一起跑步,天降一个篮球将她砸的倒地不起,昏过去前的余光中方肃大步走向她,呼散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人群,将她背到医院。
其实到现在叶蓁蓁对那天的印象已经不深了,唯一记得的是那天的晚霞很美,背着她的这个男孩子身上很热,明明应该是一身汗味的,但是风拂过叶蓁蓁只闻的到他身上衣服上洗衣液的味道。
叶蓁蓁有的时候会想,要是当时那颗球是方肃砸的,会不会让她对于方肃的感情有变化,但是没有如果,站在叶蓁蓁的身前的方肃只是在那个时间刚好在,在别人止步不前的时候果断的帮助她的人。
结果当然是叶蓁蓁好了之后出于对方肃的感谢,一来二去就和方肃熟了,方肃长相不差,为人三观正,学业上也遥遥领先于当时专业的人,一边打工一边学习也不会耽搁,上进又阳光,叶蓁蓁会上心也情有可原。
对于叶蓁蓁来说,方肃是她十八九岁开始喜欢的男孩子,而且越来越喜欢的男孩子,但是这个男孩子有自己深深喜欢、不曾忘记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在他最喜欢她的时候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他们经历的许多事情,别人根本没有办法插入。
这段暗恋太苦了,每每想将一切说出来,但是这个时候都会发现这个男孩子只会更加怀念那个女孩子,想要结束,但是内心的悸动都告诉她,她放不下,有的时候她自己都疑惑在这个快节奏的现代世界,怎么会有方肃这样的怀念一个女孩子那么多年还放不下的人。
这一次叶蓁蓁是真的决定要将方肃彻底放下的,往后余生都当好朋友,所以接受了家里的催婚,她快二十七岁了,等了一个人七年,人生能有几个七年呢?
家里介绍的男人叫简朗,是做律师的,长相周正,家庭也相当,人也彬彬有礼,家里人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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