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持银盏起为君寿7(3 / 4)
下。
林幺初叫高苏苏坐在自己旁边,好仔细瞧一瞧这位小姑娘。
高苏苏提笔落墨,纤纤玉手白嫩剔透,沉静无言时如滟滟清水,耳边碎发撩俏,正显出她稚嫩的孩子气。
林幺初只是在一旁侧头看向她。夫人们早已离场闲谈去了,不再与小辈们共处,林幺初于是抬头寻了一眼景南浔。
他竟然仍然看着自己,目无旁人。
林幺初一时短言,心中有种不肖说的赧意,撇过头避开他的视线。正这时,正厅外又进来了几位公子,他们先是在门口踟蹰了一会儿,随即其中一位才径直走向景南浔。
这是光禄大夫卫丕的小儿子卫维,石青色的宝相花缂丝锦袍衬得起他文邹邹的气质,他低头作揖,对景南浔道:“顺安王爷,可否屈尊降贵,同小辈们一同去射箭?”
林幺初被吸引注意,只因姑娘们都在专心写字,正厅几近无声,那卫维的言语便尤为突兀。姑娘们无一抬手转头的,除了林幺初闲着。
景南浔嘴角带笑,没有回答他,而那双桃花眼再一次对上林幺初的星眸,似乎在询问她:“夫人,可以吗。”
林幺初自然是读懂了这双眼睛,有些吃惊,这点小事,还来征求自己的意见吗?
她微微点头,景南浔便道:“当然。”
卫维拱手做出“请”的手势,景南浔便毫不客气地向其余几位门口的公子走去了。
这些公子哥们大多年岁尚小,不曾经历多少大场面,所以对于这位久经沙场的同辈的少将军存在颇多好奇,可眼前的景南浔既不像外人所言冷冽雷厉,不近人情,也不似高不可攀的顺安王,反倒平易极了,分明是邻家大哥哥,所以更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亲自实践证实一番。
而景南浔最出名的,并非剑法,而是箭术。
淳德六年时,燕京举办的一场最为盛大的围猎,十四岁的景南浔遥遥领先,猎得全场最多的猎物。当时,每人仅发有五十三支箭,每射得一个猎物积一分,而最终汇总各参赛者的猎物排名时,景南浔的积分恰为五十三分,既是说,他无一箭落空,射出便有收获。不仅如此,他的猎物中,还有一头棕熊。
这是整个围猎场唯一一只棕熊,凶猛无比,放进来本是为了让其撕咬别的猎物增加比赛的难度,没想到竟被景南浔射死了,并且,是一箭穿喉。
这次的围猎较历次的改了规则,从前都是猎的越多积分越高,没有上限,但景南浔实在是不给面子,每每占得头筹甩开第二名一大截,几乎毫无悬念将桂冠赢回家,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也是为了防景南浔,那一年以后便改了规则,每人只有五十三支箭,射完为止。
没成想,景南浔虽然在数量上拉不开多大差距,又能够在猎物的品级上瞠众人的眼。
北骑营的主帐里那张棕色熊皮大氅,即是那一次猎得的战利品。
若是旁人猎得这样的猎物,一辈子有那么一次便可吹嘘终生了,定是要供起来甚至传下去的,景南浔居然拿来当毯子盖,真是被人羡慕的咬牙切齿却也无可奈何。
那是景泆的鲜衣怒马,少年的绝对实力与天资,注定是要让他成为人上人的。
自那以后,每每再有围猎,只要听闻有景南浔参加的,那些公子哥们要么推病不去,要么中场离席,总不跟景南浔正面交手,所谓“打不过还躲不过吗”。后来景南浔为了不扫众人的兴,干脆不参加什么围猎了。
所以他的箭术,只留在了战场上,可以说后来见过他射箭的人几乎都成了死人。
今日若能亲眼一见景南浔射箭的风姿傲骨,那便是荣幸之至了,公子们说什么也要试一试,所以才有了方才那一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