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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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统,是个很有趣的东西。人没法自己去控制自己的血统,我是说先天的,他或许可以通过后天的运作来伪造出身,但血统,真正流淌在身体里的东西,没法伪造。即便是将整个躯壳中的所有血液都拧干净倒出来,再往里灌进去新的血液也不行。不过这也没什么好悲哀的,因为不仅是人没法控制自己的血统,动物亦无法控制自己的血统,生在猪圈中的肉猪,或许终身都没见到过猪圈以外的景象,而田里的老鼠也不会懂得比草茎高的地方看到的草坪是什么样子。这是种悲哀吗?生命不能控制自己的形态,不能决定自己是吃肉还是吃素,是雄性还是雌性,可生命也因此独特。

独特往往不是什么美好的事情,它意味着,当独特的个体遇到独特的问题时,没有人能够给出帮助和解答,它只能依靠自己。可当这世上充满了独特的个体时,情况又有了变化,在无数中组合诞生的无数种可能里,许许多多的可能相互关联,并产生结果,再导向新的过程。于是整个世界就变的可知而又不可知,复杂又单纯,因此,这个世界上才会有那么多具有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你说对不对?

驮队,缓缓离开市集,挂在旗杆上染成白色的三角形织物随着劲风飘动着。这是雪兰家族的标志,与其家族的象征冬狼一样在草原上广为人知。领队的大胡子一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握着卷起的马鞭随意的垂在身侧,他的眼睛警惕的看向前方广袤的土地。虽说雪兰家族的威名足够有力,可被血腥味弄得几近疯狂的恶狼才不会管那么多,那些聚集在此的士兵已经等待的太久了,他们的马渴望奔跑,他们的刀渴望饮血。

“领队,后面有人跟上来了。”大胡子轻轻勒住缰绳,拨转马头朝着队伍的后方看去。确实,从市集的方向正有一匹马朝着这边跑来。他眨眨眼,没有盗贼会这么心急,也没有盗贼会单枪匹马就来劫持雪兰家的驮队。要知道,这支驮队的大部分成员手上都有不少的战功,只有在雪兰家受到尊重,同时具备实力与经验的战士,才能成为家族经济命脉中的一份子。这支驮队的装备和人手,拿来打劫一些小型部族都已经足够。

一般来说,这种构不成威胁的来者亦不会受到重视,不论是投奔还是其它什么目的,自有人去处理,不必劳烦到这支驮队的领队。而让大胡子没有这么做的原因,是那匹马。好的牧民都会相马,因为马是他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鉴别马匹的好坏,判断马匹的健康状况,这不论是战士还是牧人都要掌握。此时朝着驮队跑来的这匹马,虽然只是从远处观瞧,可已经有了足以献给雪兰族长的资格,“好马啊。”

好马,难得。毕竟马不是兵器铠甲,不是木质的家具,瓷质的器皿,光是放着不动,它也会生老病死。就算,草原上从不缺好的马倌,对优良马匹,尤其是雄性马匹的渴求,仍然是各个草原部族的习惯。这一次,驮队在这里没有赚到什么钱,虽然此行的目的确实不重在钱上,可作为领队,要是能在这里收到一匹好马,那也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只是待这马来到近前,马上的人可不像是来卖马的。

跑买卖的人最是伶俐,尤其是能当上领队的人,虽然不见得能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可是对人和财物的敏锐记忆恐怕尤在法师之上。大胡子一眼就看出来这马上的一男一女就是刚刚在集市上站在老九妈妈旁边的人。只是他暂时还无法将这两者之间做出联系,反倒是开始反思自己有没有在刚刚的寒暄里无意识间说出了什么不该说的东西。在他快速检索之前的回忆时,那匹骏马已经来到了近前。

“向您致以雪山的问候。”骑在哈罗德四世上的洛萨向对方行了一个标准的草原马上礼。他得庆幸之前住的旅店离西市并没有太远,旅店老板消失之前也没有对他和巴图的马做什么,要不然徒步赶上驮队虽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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