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呲牙(1 / 3)
春风的寒冷,无法驱散策马奔腾的热情。 这时节的草原,绿意刚刚冒头,冰雪还未完全消散,地面上的冰水混合物被马蹄踩踏溅起很高。 驾! 草原之上,魏涛骑着一匹从国外运过来的纯血马,缎子青的颜色,额头一簇白毛,高大威勐,搭配上好的马鞍设备,他几乎是等不及的要在草原上策马扬鞭。 骑马的极速感觉,跟开车完全不一样,自从重生归来发现自己力量不断增加,身体素质有所改观之后,魏涛对于运动爱好的培养,已经超越了曾经下班后死宅网络男的那些乐趣。 曾经还和祝喜春刘磊等人玩玩《千年》、《传奇》,如今《魔兽世界》、《热血江湖》火热,他都没时间也没有那份精力去玩,在游戏中能够体会到的很多乐趣,他在现实中能够成倍的获得。加之现在的游戏,还是趋于时间的陪伴,而他已经不可能为了玩游戏而去放弃外面大把的乐趣,只能等到那些烧钱游戏热起来,自己就能够不需要付出太多时间的享受游戏乐趣了。 呸,是谁以前最看不起氪金游戏的。 人,是会变的。 冬天滑雪,骑马只能是偶尔为之,好不容易天气转暖了,心仪许久的马匹也终于运到了,很早就将价值不菲的马鞍配套设施准备好,现在驰骋在草原之上,春寒冷风的刺激,完全无法打消他半点享受特殊风驰电掣的这份热情。 太过瘾了。 他不需要将其当作交通工具,不需要马匹有如何好的耐力去长途奔跑,短暂两三千米的冲刺一轮,足以让他尽享这项运动的丝滑。 任何一项运动,都会衍生一个圈子。 一个有影响力的人,同样可以因为自己的喜好,带动一群人跟自己一样喜欢上一项运动。 因为魏涛喜好户外运动的缘故,他身边很多人,如今也都跟着有了相同的爱好。 滑雪一小帮,骑马一小帮,人员有所交叉,很多人也因为喜好一项运动,或是因为想要靠近某个人喜欢上一项运动,在这样的氛围里,以魏涛为轴心,很多人成为了朋友。 邵锐和吴旭喜欢上骑马这项运动,到也不是因为魏涛,而是这项运动在某些圈子里就是绅士运动的代表之一,优雅的骑在马上,你既可以感受到力量和速度的魅力,同样也可感受到贵族、绅士的一种氛围,结识到一些骑马爱好者的圈子。 在真正的草原上策马扬鞭,他们俩还差点意思,身边有专业的教练跟着,骑马的速度不快,对于那边风驰电掣的魏涛,他们早已不比了,这年轻人的运动天赋和身体素质,你除了羡慕嫉妒之外,恨也不为过。 羡慕运动天赋身体素质好,这没什么,可当这两样东西跟某些比较私密的运动产生了必然联系后,对魏涛就多少有点‘恨意’了。 运动天赋好,胆子还大,他们哪里知道,魏涛是因为真喜欢,不断的提升自己技术水平,胆子不仅不大,实际还很谨小慎微,一定要有自信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去超越极限,否则才不会去傻大胆一样虎唧唧的玩。 滑雪场的事情敲定,那村民都差点没拿三人当成财神爷供在自己家,未来的大饼画得那叫一个充饥,现在谁要是说他们三个不好,马上就会成为那附近村民的敌人。 距离松江七八百公里之外的草原,故意往西北方面的草原多跑了几百公里,不仅仅是这里的环境好,邵锐之前耗费的人情,在这里将会有一个会面。 圈起来的马场内,陈到明一身标准的装束,骑着马,多少有些羡慕远处的狂野狂奔,但他清楚知道什么才是自己该做的,循序渐进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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