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自飘零水自流(1 / 2)
过后的几日并无异动,日子依旧平静,母亲仿佛忘记了一般,并无意向我提起那桩婚事。
我也一切照旧,哥哥下学时便缠着他教我些男儿们学习的东西,哥哥上学时,我便整日闲散于闺阁之中,偶尔出外与苓楚相邀游乐,大多时候还是在各自家中做些女儿家百无聊赖的活计。
这日清晨,天已大早,哥哥也不必去书房,便留在家中同我练字。
我们练字总是要有些由头的,譬如按类别分类,可以是按动物、植物、地名或是其他的一切事物,总之是要有个框架的。
墨珏曾跟我们一同写过一回树的种类,写到一半,丢下笔愤愤问道:“你们俩是怎么发明出这样一种练字的方法的?练就练吧,还要绞尽脑汁地去想,我这手上动着,脑子也一刻不能停,真是劳神费力,不过你还真别说,这样练字总比学先生那样按偏旁部首练习舒服多了,竟也不觉得只是磨人心性的体力活了。”
我颇感自傲:“那是自然,本姑娘想出的办法能和那一成不变的教书先生的死脑筋一样么?”
墨珏只得默默摇头,即便我这般“不敬师长”,到底也偷偷学了去。
哥哥却是铁面无私,直直戳我痛处:“这法子确是凌翾想出来的,只是什么自矜的话便先放放,原是她耐不住性子,不愿安安静静按规矩练,偏要起这些幺蛾子。”
我装傻充愣的法子自是也有一套的:“幺蛾子是什么?蝴蝶么?蝙蝠么?”
哥哥坐定乾坤,仍保持着最最端正的写字姿势,专注于笔下,目不斜视,嘴唇微张,轻吐两字:
“是你。”
我见他丝毫不肯让我,不觉恼起来:“你才是幺蛾子呢!”伸手便要抢去他手中的笔。
谁知他左手一个出其不意,一下将我伸出的左手牢牢攥住,我动弹不得,碍于墨珏在一旁又不愿乖乖就擒,当即用上执笔的右手,谁知凌骁眼疾手快放下右手的毛笔,一把抓住我的右手,送入左掌中将我两只手一同牢牢锁住。
凭我如何拼尽蛮力、垂死挣扎,竟不能在这严丝合缝的牢笼中挣得一丝缝隙。
他用力又巧,手里有分寸,攥得我并不疼,且框得又稳,便是这样闹腾,我手中毛笔上乌黑的墨汁也并未溅到他手上分毫。
凌骁一脸如来攥住了孙大圣的悠然自得姿态,连发髻后头都仿佛要生出金灿灿的佛光来。
囹圄中的我不解:不知何时,凌骁的力气变得这样大了?
是在他去上学的时候偷偷学来的?
还是在他和墨珏等一干少年在马场策马扬鞭时练出来的?
抑或是他本就有这般天生神力,只是从未在我面前显现过?
只一点,我渐渐明白,随着十五载年月更替,我们都不再是总角孩提了,他是男子,我是女子,我们越来越不同了。
就像哥哥可以去书房上学,而我却只能请来先生在家授课;开了蒙,识完差不多的字后,哥哥除了依旧上书房上学外,又多了马场骑射一门课程,而我则告别了启蒙先生,从此在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做我的闺阁小姐,整日与针线女红为伴。
奈何我是个坐不住的人,父亲母亲又一向娇惯我,对我甚为开明,准许我读更多的书。
我自知自己比寻常人家的女儿得到的更多,便格外珍惜这样的机会。
七八岁时我跟着哥哥的进程,哥哥在书房学了什么,回到家里便被我痴缠着追问,之后便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悉心教导,将他所学一一传授给我。
十一岁起,始读四书。
小小年纪仍有许多不认识的字,哥哥懂的终归是比我多些,二人都不会时便去问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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