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打不过怎么办?(2 / 3)

加入书签

跟纱织的里衣,再穿上一层雪白的外袍,以前在西域穿的黑羊羔皮大氅不穿,换上一件红狐狸皮的大氅。

戴上一根束发丝带,将眼角给提起来,丝带中间崔氏还镶嵌了一块蓝宝石。

用眉笔描了眉,这样跟那一双半成品丹凤眼才相配,脸不够白,就用了一点香粉,最后轻轻地咬了一下口媒子,一个唇红齿白的富贵公子的模样就出现在昏黄的铜镜之中,比他娘的贾宝玉还要贾宝玉。

这副模样崔氏简直喜爱到骨头缝隙里去了,迫不及待地找来一个束发金环把云初的头发束起来,又在束发金环上加上了一个红色绒球,在她看来,这个模样的郎君,才真正称得上是美人如玉。

别看大唐武风强悍,对于明眸皓齿的美男子同样没有什么抵抗之力。也是,胸口有鼓鼓的胸肌,肚子上十几块腹肌的猛男看惯了,总要找几个类似“二刈子”的男人来换换口味。

等云初从圆凳上站起来的时候,一个娇娇弱弱的富家娇公子就出现在了崔氏的面前。

就在崔氏含着眼泪,用簪子将几根不听话的头发挑顺之后,就听云初道。

“我这个模样,应该经不起武人一拳吧?”

“郎君净瞎说,您这般模样,那个失心疯的会拿拳头对付您呢。”

云初抓抓发痒的耳朵又道:“你说我这副模样去拜访人家,人家会不会认为是一个娈童主动送上门来了?”

“呸呸呸,郎君瞎说,那些腌臜东西怎么配跟郎君相提并论?”

“最好不要挨打,要不然我想了半夜的想法就白费了。”

“郎君今天要去拜访谁?”

“我的老领导雁门侯梁建方。”

“呀,原来是去拜访梁武侯啊,郎君为何昨日不说,妾身也好准备礼物。”

云初摇摇头道:“不用带别的礼物,只需要把你亲自从酒里蒸出来的酒精给我装上一壶就成了。”

“郎君要给人看病?”

“别问了,去装吧,记得把盖子重新封好,要不然那东西自己会跑。”

酒壶拿来了,云初轻轻抿了一口,一股浓烈的酒味就直冲脑门,在脑门里转了三个圈之后,在飞流直下,如同一道火流一般直冲胃袋。

两坨嫣红浮上云初面颊,这让本来娇弱的他,显得更加地姹紫嫣红。

眼看着天亮了,云初没有去马棚里找枣红马,估计自己这副模样枣红马会不喜欢,今天出行,自然是要坐车。

当云初拿着一卷书,提着一个酒壶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云家所有的仆人都呆滞住了。

就连一向自诩见过世面的九肥,也愣了好一阵子才挑起大拇指道:“郎君真正好颜色。”

“闭上你的臭嘴,好好赶车,目标雁门侯府!”

云初上了马车,就再也没有打开过窗帘,免得晋昌坊的百姓看到,以为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二刈子”。

雁门侯府在通化坊,距离皇城很近,算是距离皇城第二近的地方,就像他的武功一样,他排不到第一近的那几个坊市。

云初抵达通化坊雁门侯府的时候,那里已经站立着一个修长的身影。

走近一看,却发现是狄仁杰。

这个发现让云初心里暖暖的,当下决定,如果自己真的需要朋友的话,这个家伙可以排在第一位。

“云兄,某家昨日胆怯了,甚是羞愧,回去思量了一夜,决定与贤弟一起闯一闯雁门侯这个虎穴。”

看到云家的马车,狄仁杰就迫不及待地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