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与律师的交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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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萨向律师诉说了自从她抵达西雅图这几个月来发生的事情。讲完后,李丽萨问律师:“是不是我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不会离婚?”  律师说:“你不签字,你丈夫将会起诉离婚的。”  李丽萨问:“有没有什么法律让法官不判决离婚?”  律师说:“没有。你丈夫起诉离婚,法官会判决离婚的。你没有选择。你丈夫起诉离婚。你只得离婚,不管你愿意或者不愿意。”  李丽萨问:“真的没有法律吗?我记得中国有个法律,说是妻子生孩子一年内如果丈夫要离婚,法官不会判离婚的。”  律师说:“美国没有这种法律。你丈夫要离婚。法官就会判离婚。我认为你应该清醒一点,接受现实。你现在需要保护自己。  你刚才说的,你借了钱给你丈夫,你丈夫花掉了。你丈夫有可能早就准备离婚了。你给他的钱一打到他的账户下,他就转移走了。然后他欺骗你,说是用掉了。现在又要离婚。你需要想办法搞清楚他的账户。不过现在看样子,太迟了。他都已经请好律师,连离婚协议都起草好了,就等着你签字呢。你不签字,他就会起诉法庭。而你现在才刚刚知道这个消息。你被你丈夫设计了。”  李丽萨说:“我女儿李拉拉在中国。离婚后,李拉拉会判给我吗?李拉拉才两岁。”  律师说:“一般两岁的小孩都会判给母亲的。”  李丽萨说:“离婚后,小孩判给我,我可以带李拉拉在中国抚养吗?”  律师说:“这个需要你和你丈夫协商了。如果写在离婚协议里,就可以。如果没有写,因为李拉拉是美国人,法官不会判你可以带李拉拉到中国的。你必须在西雅图把李拉拉养大。而且每个州的法律都不一样。你和你丈夫在华盛顿州离婚的话,你必须按照华盛顿州的法律,要在西雅图把李拉拉抚养长大。你要是搬到其他地方,尤其是搬到其他州的话,都需要重新找法官判决。”  李丽萨说:“我一个人怎么可能在西雅图把李拉拉养大?我刚来这里,英文不好,找工作都成问题。我在西雅图养活自己都办不到,怎么可能还养活一个孩子?”  李丽萨又问:“离婚的时候,我可以仍然让李拉拉在中国吗?我不想李拉拉牵扯到父母的离婚事件中。李拉拉自从出生,一直都在中国,至今还没有抵达西雅图。”  律师说:“你丈夫会在西雅图起诉你离婚,所以就会按照美国华盛顿州的法律办。李拉拉必须到西雅图。不过我之前有一个客户,她是日本人。我可以把她的案子讲给你听,你做参考。  那个日本女人和你一样,来到美国找她丈夫,至于是哪个州,哪个城市,我记不得了,结果就接到她丈夫要和她离婚的消息。那个日本女人立刻回到日本,抢在她丈夫在美国起诉离婚之前,在日本起诉缺席离婚。等离婚判决下来后,那个女人通知了她的丈夫。她丈夫要抢夺他们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要求他们的孩子到美国,但是因为起诉离婚是在日本,而且他们的孩子是双重国籍,所以日本法律保护了那个女人和孩子。那个女人和孩子得以一直在日本生活。  你要赶紧想办法先回中国。然后你一抵达中国,就起诉离婚。我相信中国的法律会保护你和你女儿的。而且你在中国有父母亲戚,可以帮你一起把你女儿抚养长大的。”  谈到女儿李拉拉,李丽萨仍不住又哭了起来。李丽萨说:“我不忍心孩子还这么小,父母就离婚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太大了。而且我对保罗还有感情。”  律师说:“其实我自己的观点,你还是离婚吧。刚才通过你的诉说,你的丈夫从你抵达西雅图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虐待你了。他在感情上虐待你,语言上虐待你,经济上虐待你,并且还拿你的孩子来威胁你。你的这段婚姻是一段虐待的婚姻。以后你在这段婚姻中只会越来越糟糕。尽早带着孩子离开他才对。”  李丽萨不相信律师的话,她不能理解律师所说的虐待,并且说她与保罗的这段婚姻是虐待的婚姻。李丽萨说:“我觉得我只是和保罗没有相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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