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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婚”时说过,婚后,二人像室友一样就行。
之前甄海星一直是跟姥姥住,没有过室友,不知道像室友一样是什么样。婚前,她问过沅来每个月给他多少钱的房租,他说室友不等于租客,换言之,他不收她房租,她想了想,说我给你做饭。不等他回绝,她自卖自夸:“我做饭可好吃了。”
沅来便点了点头。
他是个挑剔的人,对衣服、鞋和床垫,甚至对温度都是个挑剔的人,也包括对吃。虽然他对和甄海星的婚姻没有一星半点的要求,更没有一星半点的期待,但如果能偶尔饱一饱口福,也好。
婚后,甄海星言而有信,做好饭,都会去敲一敲沅来的房门,说一声开饭了。
第一顿,甄海星做了糖醋排骨,让沅来第一次知道十几种调料都盖不住肉腥味。
第二顿,甄海星包了饺子,让沅来第一次知道有人把茄子、茴香和羊肉放在一起做馅儿,但他宁愿一辈子都不知道它们在一起是什么味道。
二人食不言,毕竟该聊的,之前都聊过了,不该聊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甄海星从没问过沅来好不好吃,似乎是有这个把握。
这倒也省得沅来口不对心。
到了第三顿,沅来本想着事不过三,本想和甄海星拆了这个伙,但那天,甄海星做了肉酱意大利面,或者更准确地说,她做了味道像螺蛳粉的肉酱意大利面。
沅来喜欢螺蛳粉,也喜欢肉酱,但不接受二合一,所以说,最后留住沅来的不是甄海星的厨艺,是那天,甄海星炒肉酱时,热油溅到小臂上,留下了几块红斑,她用牙膏涂了薄薄的一层在上面。
白嫩的皮肤,红色的伤,牙膏半透明地干涸在上面。
沅来的目光并不躲躲藏藏。
甄海星看他在看她小臂上的一片狼藉,便胡乱搓了搓:“不疼。”
沅来只能说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有天壤之别。
无论他看上去是怎样一个人,是大多数人眼中的“穷屌丝”,还是极个别人眼中的“凶神恶煞”,身为男人,他有正常的欲望,又或许是有远远高于正常的欲望,只不过那是一头被关起来的猛兽而已。
那天,是他第一次将甄海星当猎物看。
在他和她这一段各取所需的关系中,他对她谈不上关心和在乎,一点点皮外伤而已,他岂会管她疼不疼?她这一句不问自答的“不疼”未免把男人看得太无害,也太无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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