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2 / 4)
定她会以为他是他的儿子。
陈筠缇瞬间感觉到了来自面部的灼烧感,她不自然地咳嗽一声,故作轻松地看了看他身后的湖,“看湖里的鸭子。”
“那是鸳鸯……”少年声音清冷,普通话却不怎么标准,颇有点偶像剧的味道。
“啊,是吗?鸳鸯怎么跟鸭子长得一样?”
少年嘴角的笑容转瞬即逝,“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陈筠缇避而不答:“你这首押尾的《黄昏》弹得不错。”
“你听过?”
“废话,乐器店的老板十个有八个都会弹这首吧?我当年去挑我的第一把吉他的时候,对方就给我弹得这个。”
少年嘴角抽了抽,很快抓住了重点:“你也会弹吉他?”
“一点点吧。”陈筠缇耸耸肩。
“来一段?”
还未等陈筠缇回过神儿来,少年已经三两步上了台阶走到了她面前。她这才发现,他比她差不多高了大半个头。
造物主简直离谱,好歹也把他的窗户关上一扇啊!
“你想听什么?”陈筠缇大大方方接过他的吉他。
“都可以啊。”男孩笑。
他们的手在交接吉他的时候有短暂的触碰,平时向来迟钝的神经末梢此刻却格外地敏感,她感觉神经元正在异常放电,电得她的心脏都漏跳了一拍。
“那就弹一段我喜欢的吧。”
陈筠缇若无其事地坐回了长椅上,然后一段经典的俄式浪漫曲子《Those were the days》就从指尖流淌开来。
这首曲子曲风优美,节奏欢快,听得人忍不住想跟着翩翩起舞。
男孩一开始并没有对眼前明媚张扬的小姑娘报什么期待,可很快,他就折服于她纯熟的技术中,连指尖也在她看不到的地方跟着律动起来。
“见笑了。”一曲完毕,陈筠缇红着脸将他的吉他还了回去。
“你弹得很好,比跟我一起玩指弹的大多数人都好一些。”少年由衷地赞叹。
“是吗?”陈筠缇无可无不可地耸耸肩,然后站起了身。
她就读于音乐学院,满学校都是才貌双全的年轻人,所以即使眼前的男孩长得稍微好看了点,倒也没有让她心潮澎湃到想不顾一切扎进爱河的程度。
况且,她平时也不怎么在鹭港,异地恋这种狗都不碰的东西,她也不想碰。
“你要走了?”男孩的声音中有一丝只有他自己才能察觉的慌乱。
“嗯,下回有机会再见。”
陈筠缇摆摆手,然后毫不犹豫地转了身。
“同学,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少年的声音在身后响起,陈筠缇闻声回过头来,顺便拿出包里的耳机:“我叫陈筠缇,你呢?”
“我,我叫沈光愈,艺术学院音乐系读大二,有空你可以到我们系的排练厅找我!”
竟然,也姓沈……
陈筠缇笑着比了OK的手势,然后戴好耳机,大步流星地向校门方向走去。
盛夏光年,是她与他最美的初遇。
而今夜,陈筠缇再次梦回鹭港大学,却更像是什么毕业晚会的现场。
因为她看见露天舞台上的LED显示屏上是如下几个大字“青春绽放,梦想启航”。
台上的沈光愈穿着时尚炫酷的表演服,额间一条长长的黑色飘带绕过耳后,随着他的动作和夜风缠绵着。他化着魅惑的舞台妆,唇色|诱人,耳饰璀璨,舞蹈动作行云流水,演唱的歌曲也很好听。
台下的女孩都在疯了一般地尖叫,陈筠缇紧紧抿着唇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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