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徐福(1 / 2)
一边考虑着何时抽空再来这里探寻一番的事情,一边牵着昭昭的小手在林子里晃悠的凌峙桀看看天色:差不多该回去了,不晓得今天的晚饭吃些什么?茜姐的手艺真是没说的。谁娶了她可真是福气——胃的福气。
“这个,公子,我们还要在逛吗?”昭昭很是疑惑。这条路,公子已经走了三遍了;在公子眼里,这儿的风景就这么好?
“我们现在是要回去啊。”凌峙桀没有自觉地继续走着,“回去正好吃晚饭。”
晚饭,照公子你这个走法,估计一辈子都别想吃到这顿晚饭了。昭昭额际隐隐滴下一滴汗。他不是不知道自家这个宝贝公子是路痴,可他没想到竟然会路痴到这个地步。
暗暗长叹出口气,昭昭停下脚步,一把扯住了凌峙桀的衣袖。
“呃,怎么不走了,昭昭?”凌峙桀有点莫名其妙地停下步伐,“是不是累了?”
“公子,你确定走这条路可以回去?”昭昭问得很无奈,同时以他自认为最温和,最不刺激的方法问道。
凌峙桀眨了眨眼,不忘环顾一下四周。在确定自己没有走过这条路后,笑着反问:“不是这条路的话,那应该怎么走?”
“公子不觉得这条路的风景很眼熟吗?”昭昭清楚的意识到在方向感这方面用暗示是没有任何的作用后,干脆明着点出这条路已经走了不止一遍了。
凌峙桀愕然的再次环顾四周,非常不解的看着身边小小的身影:“树林不都这样子的吗?还是说树林子里的路有其它不同的样子?”在凌峙桀眼里,供人走的路是没有分别的,不然他也不会老迷路了。
昭昭当即朝天一个白眼,老天果然是公平的,在赋予一个人特殊能力的同时,也会剥夺他另一种能力。他们家公子就是最好的例子,还是典型中的典型。
难不成自己又迷路了!凌峙桀看到昭昭的反应后,很自然的想到一定是自己的方向感出状况了。反正从小到大都这样,他已经习惯成自然了。方向感天生迟钝又不是他的错,要怪只能怪老爸老妈偷工减料,生他时少给个遗传基因都是好的。
“只要能赶上晚饭,怎么走都无所谓啦。”凌峙桀自认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耻下问,就像现在。
昭昭干笑两声,在路中间东张西望了一阵,拉起凌峙桀的手腕就往一边的树丛里钻。
“哎,昭昭,不要钻树丛啦,有毛毛虫耶!”凌峙桀一边被昭昭拖着往前走,一边还不忘欣赏一株老树上慢悠悠爬着的青虫。对他而言,毛毛虫可是稀罕物,长了十八岁还是第一次看到活物。
“公子没见过毛毛虫吗?”昭昭被他的话勾起了好奇心。连他都见过毛毛虫,公子岂有没见过的道理。
凌峙桀仔细的观察着经过老树时顺手牵羊来的毛毛虫,认真道:“第一次看到活着的会爬的毛毛虫。”
毛毛虫都是用爬的吧。昭昭在心里小叹口气,公子的中文真是有待加强啊,尤其是现代汉语。正想着公子语言水平优劣之际,昭昭缓缓放慢了步伐。奇怪,怎么转了老半天又赚回来了?看着眼前熟悉的景致,昭昭脑袋中冒出了一串串的问号。
如果说前三次迷路是因为公子天生没方向感的话,那这次由自己带路应该早到达林外了呀;可现在,怎么还是在老地方,简直就是原地踏步嘛!还是说,自己也走错了?再次抬眼扫视四周,昭昭拉着凌峙桀开始了第二次尝试……
第三次,又转回了老地方!
昭昭愣愣的注视着眼前这片看了不下数十遍的风景。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也有迷路的时候。望望头顶上那一轮被树叶遮挡了不少的明月,昭昭困惑了。为什么会走不出这片树林?来的时候并不觉得这片林子有什么不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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