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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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遭的房屋、渐行渐远的人群都被包裹在橙红色的幕布中,它被扯开,整个三轮车都被染满一层胭脂水粉,它不再是生满锈斑的老旧三轮车。

姜南的心不受控制地抽搐。

她看着眼前这片灿烂的天空,明明对这个地方很陌生,可吸着空气里的微风,却有种莫名的舒心惬意。

这是在以前的旅途中从来没有过的感受。

她心里清楚,这是因为周赫言来了。

十九岁的姜南,但凡遇见不可逾越的鸿沟,她拼了命也要试试,就算是跌倒,摔得头破血流她都不会放弃,她只会咬牙坚持到底,可如今二十九岁,她宁愿选择装聋作哑,也闭口不谈那蠢蠢欲动的情爱。

它被套在枷锁里,快挣脱出来了。

姜南不敢放它出来,可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开始无能为力了,它就像是一头沉睡许久的野兽,经过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它从来没有停歇过脚步,它永远在伺机而动。

这一天迟早会来,或早或晚罢了。

周赫言就这样静静看着她:“十年,我终于等来一次光明正大的机会。”

听着熟悉的声线和腔调,姜南刚才避开的视线又一次本能落在周赫言身上。

这个时候,周赫言早就侧过脸去不再与姜南对视,他的下颚线也随着动作变化变得愈发清晰。

光线洒在他脸上,姜南看见他的嘴角噙着一抹冷笑,像是不甘。

姜南的每一个毛孔都在舒张,她知道的,周赫言这十年有多难,她真的在大江南北都见过他的身影。

南方潮湿的回南天,北方干燥的凛冬,他永远藏在人群里,他就站在那孤孤单单地看着,像一只找不到家的野犬。

姜南还记得高中时候那个张牙舞爪的自己,热烈而又炽热的爱着周赫言,她会认真告诉他:“以后别说自己是野犬,有家了。”

后来,她亲手弄丢了他的家。

姜南看着周赫言光亮下的侧脸,“你真是疯子!疯了十年!”

周赫言没吭声,他阖眼将后背靠在三轮车栏杆上,黑色卫衣下,露出的那一截小臂线条流畅,手背凸起的青筋一直延伸到那,一片潮红。

他在极力克制。

他确实早就疯了,这十年,他无数次亲眼看着张秉文和姜南走过中国的大部分城市。

所有人都夸他们郎才女貌,可真是天生一对。

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时候,嫉妒和羡慕几乎充斥了他整个灵魂。

张秉文触手可及的温暖,却是他始终无法攀越的高山。

他有过一次疯得太厉害了,他不管不顾得给姜南打过电话,他想告诉她,他太想她了,可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所有的想念都说不出口。

他没有合适的身份。

所有人都行,在姜南那,他“周赫言”这三个字就是禁忌。

“疯子?”

声音很低,带着沙哑,周赫言反问道:“你何尝不是!疯了的不止我一个人!”

第五年的时候,周赫言接到过一个电话,对方嘴里一直似醉如痴地喊着一个名字,直到三分钟后有个女人自称是姜南的女同事,她说姜南喝醉了,这是她不小心按到的号码,她表示很抱歉。

那三分钟内,电话里断断续续,都是姜南的声音。

她喊他周赫言,喊了十六遍。

女同事说:“姜南,这人到底是你喜欢的人,还是你恨之入骨的人。”

后来的那几年,周赫言都是靠着那段录音坚持下来的。

那段录音被反复锤炼,早就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

他无法想象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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