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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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阵,几个烛台都被点起,屋内瞬间亮堂了。

“我夜里不喜烛光,很少用这些。”李长朝一面点亮最后一盏灯一面向许时暮解释。

面容也逐渐温暖起来,露出淡淡的笑容。

“你会认字的话,我这里还有一些书本,你需要么?”

“书……本?”

“嗯。”

“你不觉得我一个女子认字有些奇怪?”他居然没有过多的诧异,而是向自己询问需不需要书本。

“有些惊讶,没想到许姑娘还会读书,但我从不认为读书只是男子的特权。”李长朝的目光坚定,里面闪烁着的似乎还有野心。

“……《诗经》《女则》么”许时暮移开双眼,淡漠地去收拾笔墨。

“《诗经》《女则》?未曾听说过,这本《红楼梦》或许姑娘会感兴趣。”

“《红楼梦》?我看看,哪呢?”

李长朝从书箱的暗格处拿出那本《红楼梦》,许时暮翻看了几眼。

与自己熟知的《红楼梦》并无很大的诧异,只会有几句话表述的和曹先生不一致,总体的意思还是非常到位的。

她合上书,神情紧绷:“这书……”

“自然是我朝禁书,可我却觉得这里面所描写的每个人物有血有肉,虽说是虚构,可与我朝的环境大抵相似啊。”

“那我先回去了。这书日后再还给你。”

有人写出了《红楼梦》,这个世界不止她一个人穿越过来了,许时暮仔细翻看那本《红楼》,发现书本纸张质量良好,包装精美,印刷工整。

可是刚才赵长礼又说这书是禁书。

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小黑正蜷缩在火炉旁取暖,火炉里面燃烧的煤炭时不时迸发出几粒火星,沾到小黑的皮毛上,叫他睁开朦胧的睡眼。

许时暮看见小黑这副模样,不忍轻笑起来,所有动作都悄悄放缓。

她铺展放置好笔墨,细细研墨。

砚台很好,不仅磨起来手感很舒服,墨水的色泽质量等一律都很优良。

许时暮挑了一根较细的毛笔,挽起袖子,将狼毫放进砚台里稍稍沾了几下,笔头便全都晕染上墨水了。

笔尖落在纸上,书写极其顺畅,这笔墨纸砚怕是上等的货色吧,她从未想过,书写也能是一种享受。

构思在脑中的小说,很快就落在了纸上,字迹娟秀。

许时暮在中文系念书的时候报了书法课,写那些繁体字根本不在话下,再加上她扎实的文字功底,很快就完成了楔子部分。

讲的是穷书生和大小姐的故事,没办法,这类故事赚钱,读者老爷乐意掏钱,她也把自己的文字才华缝缝补补到那穷书生的话本中。

不想自己太困了,就这么趴着睡着了。

翌日清晨。

许时暮觉得自己肩上有了重量,身体暖和的很,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自己正盖着李长朝的大衣。

这衣服的主人却不见踪影。

一瞬的惊慌便消失了,她脱下那件大衣,似有幽幽竹香,很安心。

.

“醒了?”李长朝正坐在店内吃早饭,瞥见从楼上下来的许时暮,手里还拿着自己的衣服,漫不经心地解释道:“你昨晚睡觉没关灯,火炉又一直烧着,我就进去帮你关了。”

“谢谢。”说完,许时暮便又坐下吃饭。

“你写的话本很有趣。”

正吃着馒头的许时暮突然噎了一下,慌忙喝豆浆。

“你看了?”她强装镇定。

“嗯。他这么惨,但是人格不错,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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