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夜行者(3 / 4)
魅惑你,更不干涉你的私人生活。” 李蟠看了看合同,这是公共安全系统认证的,倒是合法的。 是的,也不知道是忠实于原著还是设计缺陷,总之吸血鬼们是要吸血的。 按照网络上的各种风闻和野史,这些夜氏的血族,可以通过吸血获得增强和恢复,之前李蟠也见识过了,另外传说在吸血时,血族能和被吸食者双方,产生近似高潮迭起的强烈快感,近乎于高强度嗑药。所以普通人很容易被血族诱惑沉沦,成为对方专门豢养的奴仆宠物,就是血奴了。 当然,一般而言做血奴也是有条件的,只有俊男美女才会被看上,成为夜氏血族的宠物。有些蠢货以为这样有机会成为血族的一员,但其实是想多了,不过是人家的一盘菜,人形玩具罢了。夜氏集团只会给旗下公司的核心骨干‘初拥’,作为他们为公司忠诚效力的奖赏。 就比如李蟠邻居那个黄大和,如果毕业以后顺利入职夜氏直属公司,年年绩效评优,屡次立功升迁,并且办公室斗争站队正确,那倒确实有那么一丢丢机会被集团选中改造的。 扯远了,这个吸血鬼K当然不是看上李蟠了,单纯就是馋他身子,咳咳。馋他的血。 按照合同,李蟠只有定期抽血卖给对方就行了,不涉及什么性方面人格方面,主仆奴仆的亲密交易,所以也不大会发生被魅惑,又或者被人把持不住吸干的情况。 而且对方的合同要求是每个月提供两个单位红细胞,也就是每次抽400的血,报价是现金4000。 “哇喔,4000?还是现金?” 李蟠赶紧网上查了一下,受伤了去医院用血,一个单位也就500块啊,就算没医保也不会贵多少,毕竟这可是夜之都,最不缺的就是死人和克隆人,夜氏集团也早就有人工合成血供应了,这些吸血鬼根本就不愁吃喝,招招手就有一大堆明星名流,争相成为它们的血奴。 艹,老子是缺那4000块的人吗?老子是怕被仙人跳啊。 看到李蟠目露怀疑,K也解释道, “这个价格很公道了,再多就会招惹税务局注意了。 你的血液出乎预料得高效,几乎可以媲美强化药剂,而且符合我的口味,不含人工合成类药物,在夜之都真是很少有你这么健康纯正的人类了。 昨天你也看到了,我是公司外勤部门的,需要你的特殊血液作为战斗增益,我查到你也是公司干部,大概不愿意接受包养的,不过我的要求也不多,每个月有两个单位,保证血液质量的特效药防身就足够了。 另外,我在集团里的位阶不算低,只要被我标记为血仆,夜氏的其他人就不能动你了。” 其实当初在军校的时候李蟠打的强化药一点都不少,不过这些激素大概也和义肢一样,被档案柜一起重置了吧。 但你还别说,光血仆标记这一点,李蟠倒是真有点心动了。 夜氏集团可是把地头蛇打趴下来的强龙,0791的新主人,这个K又是夜行者部队的高手,这身战斗力大概也好几千万的,以后给怪物公司办事,少不了和它们打交道甚至请人家帮忙的,有个渠道也好。 “五千,另外你得赔我一把枪。” “成交。” 对方也很干脆,5000块叮咚一下就到账了,顺得好像拉稀。 于是俩人到站一起下车,K瞳孔闪了闪,走出站的时候就有一辆夜氏集团的豪华C级轿跑停到地铁口,优雅的暗金色权杖车标,乌黑锃亮的流线型车身,简直镜面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