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20倍业绩神话(2 / 4)
对禹航2号基金净值进行除权结算的话,归属于我们公司的利润,应在3.93亿。” “由于禹航2号基金成立时间,只有2个多月。” “所以,这个时候除权,其管理费收取,只能按照年度管理费收取的六分之一计算。” “综合来看” “两支基金虽然规模相近,但如果这时候,对两支基金都进行净值清算的话,在归属于我们公司利润方面,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我的建议是,为了回笼公司现金流,对禹航1号基金产品,可以进行净值结算,对当前净值,进行除权,但对于禹航2号基金,可以继续封闭运行,暂不进行净值的清算。” “毕竟,禹航2号基金,当前净值已经堪堪越过1.5的关口了。” “如果我们保持封闭运行,不进行净值除权。” “那么,按照基金成立时制定的利润分成规则,后续10个月之中,禹航2号基金所有的净值增长,我们都享有50的利润分成权益,明显更有利于我们公司的盈利增长,而如果我们此时对禹航2号基金进行净值除权的结算,那么年度净值标准重新计数,在一年周期内,我们还得使基金净值再增长50,才能享有50的利润分成权益,这就明显是让利于基金投资者们,而损失我们公司的本身利益了。” “而且,基金体量越大,净值增长越是困难。” “此时对禹航2号基金,进行年度净值的清零,后续在年度时间内,再使基金业绩增长50,难度会比这次,相应提高很多。” “行!”苏禹听完了黎梦地分析,说道,“从公司利益方面考虑,这个时候对禹航2号基金进行净值结算,确实不太合适,既如此,那就先对禹航1号基金进行净值结算,并在基金净值结算后,开放半个月的自由赎回时限吧!” 黎梦点了点头,停顿了一会,又说道:“其实按照绝对利益来说,禹航1号基金也可以等到明年年中进行净值结算,才是最有利于我们公司利润获取的。” 按照当初制定的,年度净值超过2.0以上,公司管理方就享有50盈利分成的规则。 在一年时间内,自然是基金净值越高,那么隶属于公司管理方的利润就越丰厚,当前禹航1号基金净值,已经达到了19.67,早就超过了利润分成的净值标准。 此时进行净值结算,公司一口气收拢37.52亿的利润,看似很多。 但要知道 如果这个时候,不对禹航1号基金进行净值结算,那么只要时间再拖半年,等到一年的锁定管理周期届满,只要他们能在当前净值上,再翻一倍,就能再获取到30多亿的利润。 而在后续半年时间,在当前基金净值上,再翻一倍的难度。 可比这半年之中,作出20倍的盈利业绩,难度可要低太多了。 所以,从公司的绝对利益方面考虑,黎梦觉得两支基金,都拖到一年锁定管理周期届满的时候再进行年度净值结算,都是最好的选择。 苏禹笑了笑,说道:“凡事,不能把好处,全部占尽,就像你说的,基金体量越大,净值增长越困难,我们在能收取丰厚利润的情况下,对禹航1号基金进行除权,也能大幅降低这支基金的管理规模,让我们来年重新轻装上阵。” “同时,在积累了差不多20倍的盈利情况下。” “投资我们的投资者们,许多人心里,也会有极大的止盈意愿,不管他们在基金净值结算周期内,在自由赎回的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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