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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凶(悬疑小说)
一
在别人的印象中,警察都是大老粗,尤其是刑警,可谁也没想到,丁锋却是一个音乐爱好者,他喜欢听歌。所以,只要晚上没有什么事,他就会来到城中的酒吧一条街,到一个名叫“缪斯酒吧”听歌。
他每次都是一个人来。当然,他成家了,有妻子,有孩子,但妻儿在外地,他一个人在这个城市,有些寂寞,所以音乐成了他的灵魂伴侣。
自从当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后,他不再像往日那样整天泡在办公室里加班,虽然他分管的刑事侦察支队是业务最繁忙的部门之一,但他的徒弟、刑侦支队支队长白昊天精明干练,什么事都处理得妥妥的,因而工作上不需要他这个师父操心,更何况市局主要办理大案要案,现在社会治安很好,也没有什么大案要办理。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又来到缪斯酒吧,坐在厅里的一个角落里,要了一瓶饮料,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听歌。在舞台上演唱的是一支不知名乐队,主唱是一个女孩,名叫婷婷,他不知道这个女孩的真名,只知道她唱的歌很好听。为她伴凑的有两个贝斯手和一个鼓手,他对那个鼓手印象很深,40来岁,留着长发,身材高瘦,双臂奇长。此刻的他,缩着脖子,耸着双肩,长臂挥舞,活像一个大猩猩在敲鼓。
忽然,丁锋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起一看,是白昊天来的电话。他拿着手机走出酒吧,来到街上才接听电话。因为酒吧里音乐声太大,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喜欢“泡吧”,即使是他的徒弟。
白昊天的声音透出一种紧张:“丁局,又出现了一个被害人。”
这个“又”字非同寻常,令丁锋心中一震,但他依然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追问道:“什么被害人啊?”
白昊天说:“女性,勒颈,挖舌。”
丁锋的脑袋“嗡”地一声,像是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他极力掩饰内心的惊诧,让自己的语气变得平静:“好,我知道了,我这就来现场。”
二
如果不是命案之类的大案,他这个副局长是不需要到现场的,但这个案子他必须来,因为这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案件。
一切都是那样熟悉,20多岁的女性,赤身裸体,侧身躺在地上,身体已经僵硬,脖子上有一道紫色的勒痕,嘴巴张着,嘴里黑洞洞的,除了血迹什么也看不见。
这是郊外的一条小河边,地处偏远,人迹罕至,如果不是有人到这里野钩,尸体不会被发现。尸体卧在小河岸边的草丛里,像是一条从水里爬上岸的美人鱼。
“舌头被挖了?”丁锋问。
白昊天回答:“是。”
“死亡时间?”丁锋继续问。
白昊天说:“法医断定死亡了72小时。”
“这不是第一现场吧?”
“不是,抛尸。”
两人因为平时在工作上配合默契,所以一问一答十分简洁。
“能和前面的案件并案吗?”丁锋问。
白昊天说:“我认为能,但还需要进一步勘查。”
丁锋在心里计算着,自言自语:“这是第七个了。”
“这是第七个”的意思是“这是第七个被害人。”
三
丁锋、白昊天召集刑警商议案情。
被害人名叫姚迪,是音乐学院大四的学生。三天前从学校外出,说是参加一个朋友聚会,结果失踪。
姚迪被害,与前一个被害人被害,相隔了八年。也就是说,凶手杀了六个人后,潜伏了八年,今年再次出来作案。
姚迪与前六个被害者的共性是:年轻的女性、音乐从业者或爱好者,均因勒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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