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章 轮回看命签(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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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其实就是轮回做畜生,只有一根木签要投胎做蝼蚁,甚至蝼蚁都不如,签子多一点,可以投胎做虾蟹之类,再往上有鱼鳖之类,再往上是鸟兽,牛羊家畜也在其中,若是木签再多些,许是还能做上熊虎之类的猛兽。

做过一世畜生,下辈子能到苦生偏殿,轮回做人。

“拿铁签的,随主事去苦生殿。”

苦生殿,就是托生在穷苦人家,能吃上一口饱饭,便能活下来,若吃不上饭,过不了多久,还得重回阴司,能不能轮回做人,且看陪葬多寡。

连饭都吃不上,就别指望陪葬了,下辈子大概率要去刑狱受苦。

但有了铁签,下辈子能投胎做人,所以这根签子很重要。

“拿铜签的,去百生殿。”

百生殿,就是寻常人家,说不上多苦,也说不上富裕,农人、樵夫、渔夫、猎户、匠人,都在此类。

那老妇人之所以不甘心,就是因为下辈子要做个寻常百姓,虽说签子多些,能比平常人稍微宽裕一些,可也不及这辈子过的好。

“拿银签的,去无忧殿。”

无忧殿,可就是正经好去处了。

这些人和官身多少有些联系,签子多的,能投胎成小吏的至亲,签子少的,也能做个远亲,总之能保衣食无忧。

“拿金签的,去金玉殿,等候轮回。”

金玉殿,所有轮回之中的最佳归宿,他们会直接投胎在显贵人家。

陈知县拿了一根金签,加上其他签子,一并算下来,下辈子做一州同知通判之子,六品官家的公子,只要不是太不争气,再做一回知县,难度不大。

徐志穹拿了两根金签,还有大把签子,下辈子做知县之子。

这知县,小了点,还不如通判。

可他爷爷厉害,是一州知府,正四品的大员,前途不可限量。

金玉殿主事昨天被黑无常训斥了两句,今天心情不太好,看看陈知县道:“一会上桥,先把这身皮留下!”

亡魂这身衣服是能回收的,尤其是陈知县这身好衣裳,拿到黄泉路上还能再卖个好价钱。

陈知县连连称是,主事又看了看徐志穹,啐了口唾沫道:“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也能托生那么好的人家?真特么便宜你了!”

“这人家确实不错,”徐志穹点点头,“要是罪业再重一点,再多得几根金签,是不是就能当神君了?”

金玉殿的主事一皱眉:“你说甚?好猖狂一张嘴!我带你去后堂,尝尝千刀万剐的滋味,教教你怎么说人话。”

“别呀!咱们有事好商量,”徐志穹笑道,“要不我送你轮回一趟,看看你罪业有多重,看看你来世能托个什么人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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