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敬爱客(1 / 3)
一夜无梦,烛光幽微,《野草》堪堪翻到题辞。
阴书儿脸上压了半边纸页细密的红印,洗脸时都能摸到凹下去的细痕。梳洗罢,她把头发束起,插一顶闹蛾扑花冠,穿天丝窄袖长衫,群芳过软剑围在腰间。
对着清晰的铜镜吸了一口凉气,这回管人闲事管得大了。
又扫了一眼昨晚救命的《野草》,“去罢,野草,连着我的题辞!”
鲁迅保佑!
经过昨晚的死亡游泳,她身上的气息隐隐接近绮丽一阶,只差一个契机。
有人轻轻叩门,也不等她应声,就推门进来。
金包银还是一成不变的青衣,单薄如深秋蒲柳,她垂头,瑟缩道:“对不住,我怕你昨晚说的是骗我的。”
阴书儿忽然想起一事,变了脸色,试探道:“你昨晚见到的我,和我现在一模一样?”
金包银扑哧一笑:“我不像金桃那样没见识,你晚上在修炼神魂,没稳住出窍了是不是?”
“要我说,还真不一样。”她打趣。
阴书儿心弦一紧——莫非昨晚出窍的神魂,是殷疏雨的面貌?那就难办了。
金包银笑得很甜:“你昨晚脸上没这个红印子。”
她一颗心放回肚子,转而疑惑道,难道在谁身子里,神魂就是谁的面貌?可是撞上关山雪时,她分明还是殷疏雨。
昨晚,她给了女体灵台上的半颗樱桃,于是女体有了面容。
梦中,她没有仔细看女体的容貌,现在回想起来,那分明是殷疏雨的脸。是了,那樱桃是做殷疏雨时炼成的,给出去后,女体在她唇上一吻,灵台上便长出了一颗青橄榄。
从那一刻开始,她就连神魂也是阴书儿的面貌了。说不上是悲哀还是喜悦,总之,这样也更方便,万一以后被人搜魂,不会被发现神魂与身体不合。
“金桃还在睡觉?”
金包银轻轻嗯了一声,掩藏不住艳羡,“待会儿就有郡主的人来接她,真是好命。”
阴书儿笑道:“你愿意信命?”
金包银垂了头,嘴唇却噘起来:“不信。”
“那不就得了,走吧,你说的黑市是哪儿?”
斜风细雨,雨丝萧然打在油纸伞上,金包银的鬓角微微湿了,于是在额上裹了条白手帕。
所谓的黑市,和大学的堕落街相似,主打一个廉价美食,街上熙熙攘攘,不一会儿,两人手上就多了包金丝鸳鸯牛肉饼。
一边啃着,阴书儿问道:“这就是黑市?”
金包银悄悄道:“好东西在后面呢,这里只是应付检查的幌子。”
用猿妖妖丹酿的果酒,沿着怪石流泻成晶莹瀑布,掬一口喝就能让人飞跃到肌理大境界。赌厅里精赤着上身的男子,荷官摇着殷红宝珠茶花扇,还是赌得浑身热汗蒸腾,整间赌厅却飘送着比兰花还清幽的香气,一点汗臭味也没有。
赌桌上推来推去的,不是巨额的金银珠宝,而是一根根雪白明净的骨头,堆得似昆仑雪山。
细眉细眼的小女孩被锁在铁笼里,张望着经过的行人。她是诗圣早夭的小女儿,被人从悼女诗里唤出来,只为吃她一口肉,得圣人血脉滋补。
只要多走一步,拐过一个巷口,掀开一面寻常酒帘,就是真正的黑市。
金包银走到豪华赌厅的阴影里,有个黑衣人在吃糖。
甜丝丝的桂花糖。他蜷缩在角落,膝盖上是盛着糖的白瓷盘子,吃得不亦乐乎。
她从盘子上拿了一块糖,低声道:“桂花糯米藕。”
黑衣人冷笑一声,道:“不够,除非是冰雪果子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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