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签订错了契约?(1 / 3)
林尘只好答应百合。 否则,百合恐怕会难过出抑郁症来。 “哟吼!主人对我太好了!” 百合欢呼一声,整个娇躯都是蹦了起来,一颤一颤的。 随后,她看着林尘,好奇的问道:“主人,那您现在要干什么呀?” “我去山顶一趟。” 林尘主要是不远处的那座小山。 正是之前“驯服”百合的琼瑶山。 “主人,我能不能陪您一起去呀?” 百合问道,眼神非常期待。 “可以。” 林尘轻轻点头,随后又补充道:“在外面,你就不用叫我主人了,叫我林尘就行,也不用称我为您,称我为你就行。” “这怎么可以?我怎么可以直称主人的名讳?” 百合当即摇头,一脸的坚定。 就算是打死她,她也不能直呼主人的名字! 这是规矩! 规矩不能破! 只不过因为百合的普通话不太标准,所以她说这么坚定的话的时候,不免有些滑稽。 见百合态度坚定,林尘便耸了耸肩,说道:“只要你不叫我主人就行。” “那我可以叫你亲爱的吗?” 百合当即双眼放光,问道。 林尘额头上浮现出三条黑线,直接摇头:“不可以。” “那好吧。” 百合的脸色有些失落,说道:“那我就称呼你为哥哥吧?” 林尘看了百合一眼。 百合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因为她是外国人,长相本就成熟,所以看起来就 像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社会姐。 而自己却还只是一名学生。 一个社会姐叫一名学生为哥哥? 不行。 太违和了…… 之后,百合又想了一些称呼。 这些称呼,要不就是过分违和,要不就是过分亲昵。 无奈之下,林尘只好给百合出主意,说道:“你叫我叫同学就行。” “同学?这个称呼是不是有些生分了?” 百合眨了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问道。 “不生分,一点都不生分。” 林尘摇头。 “那……好吧。” 百合治好点头答应。 “我们走吧。” 林尘转身准备离去。 可是就在这时,百合却又开口问道:“主人,哦不,同学,我能挽着你的胳膊吗?” “不可以。” 林尘不假思索地摇头。 “好吧。” 百合非常失落,那张貌美如花的脸庞之上的神色,也是黯淡了许多。 “那我可以牵着您的手吗?” 随后,百合又是问道。 “不可以。” 说这句话时,林尘已经走远。 “唉,好吧。” 百合轻叹一口香气,急忙跟上林尘。 …… 琼瑶山顶。 林尘坐在一块石头上,似乎正在吹凉。 百合则是坐在石头下方,两只玉手托着香腮,那双碧蓝色的眼睛盯着林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