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签订错了契约?(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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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尘只好答应百合。

否则,百合恐怕会难过出抑郁症来。

“哟吼!主人对我太好了!”

百合欢呼一声,整个娇躯都是蹦了起来,一颤一颤的。

随后,她看着林尘,好奇的问道:“主人,那您现在要干什么呀?”

“我去山顶一趟。”

林尘主要是不远处的那座小山。

正是之前“驯服”百合的琼瑶山。

“主人,我能不能陪您一起去呀?”

百合问道,眼神非常期待。

“可以。”

林尘轻轻点头,随后又补充道:“在外面,你就不用叫我主人了,叫我林尘就行,也不用称我为您,称我为你就行。”

“这怎么可以?我怎么可以直称主人的名讳?”

百合当即摇头,一脸的坚定。

就算是打死她,她也不能直呼主人的名字!

这是规矩!

规矩不能破!

只不过因为百合的普通话不太标准,所以她说这么坚定的话的时候,不免有些滑稽。

见百合态度坚定,林尘便耸了耸肩,说道:“只要你不叫我主人就行。”

“那我可以叫你亲爱的吗?”

百合当即双眼放光,问道。

林尘额头上浮现出三条黑线,直接摇头:“不可以。”

“那好吧。”

百合的脸色有些失落,说道:“那我就称呼你为哥哥吧?”

林尘看了百合一眼。

百合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因为她是外国人,长相本就成熟,所以看起来就

像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社会姐。

而自己却还只是一名学生。

一个社会姐叫一名学生为哥哥?

不行。

太违和了……

之后,百合又想了一些称呼。

这些称呼,要不就是过分违和,要不就是过分亲昵。

无奈之下,林尘只好给百合出主意,说道:“你叫我叫同学就行。”

“同学?这个称呼是不是有些生分了?”

百合眨了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问道。

“不生分,一点都不生分。”

林尘摇头。

“那……好吧。”

百合治好点头答应。

“我们走吧。”

林尘转身准备离去。

可是就在这时,百合却又开口问道:“主人,哦不,同学,我能挽着你的胳膊吗?”

“不可以。”

林尘不假思索地摇头。

“好吧。”

百合非常失落,那张貌美如花的脸庞之上的神色,也是黯淡了许多。

“那我可以牵着您的手吗?”

随后,百合又是问道。

“不可以。”

说这句话时,林尘已经走远。

“唉,好吧。”

百合轻叹一口香气,急忙跟上林尘。

……

琼瑶山顶。

林尘坐在一块石头上,似乎正在吹凉。

百合则是坐在石头下方,两只玉手托着香腮,那双碧蓝色的眼睛盯着林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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