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1 / 4)
我终究是把那个老山羊给抓住了。
好吧,实际上是,他摔下地下室之后,便呼呼睡了过去。
一个熟睡的人,哪怕他会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他也没法使用,对不对?
我揉着作痛的大腿,从冰冷的石砖上爬了起来,顺便狠狠的踹了他两脚,然后,抬头朝那些围着地下室楼梯口看热闹的人们大喊,“谁帮我把他绑上,送到我房间,我付给他三枚银币!”
*
此刻,我就站在床边,随手操起了旁边的木凳,想了想,又换成了铜质的烛台,似乎明白我在寻找称手的东西,帮我把那老头抗进来的佣兵殷勤的递给我一条粗糙的皮鞭,朝我挤了挤眼,“用这个吧,姑娘,这上面有我秘制的药膏,可是混了许多火蚁的毒汁呢,只要一枚银币。”
咬着牙,我接了过来,“带上门,一会儿他就要尖叫了!”
“好嘞!祝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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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我第一次打算对人用刑,在我的脑海里,刑罚的种类寥寥无几。
我捏着手里的鞭子,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那个睡在床铺上的老头,一会儿,我该抽他哪儿?
忽然,我发现了点东西。
我看见他的耳朵似乎与平常人不太一样,他的耳朵有些尖锐,却又不像精灵们那么长,而且,他的耳垂上还挂着一串沉甸甸的饰物,刚才它准是藏在了他茂密弯曲的头发下面,所以我没有看见。
他身上的味道很糟糕,所以,我屏着呼吸凑过去仔细的看了看。只见那串耳坠是一串纯黑的宝石,被雕刻成种子的模样,上面闪着一道道碧蓝的电光。
那玩意忽然让我想起了不久前,达利安为我读的一篇游记。
据说,攥写游记的那位旅行者渡过了无尽之海的大漩涡,到达了大海那一头的卡利姆多大陆。
在那儿,他深入了群山里的一座村庄。
那儿的人们与精灵们交往通婚数百年,到处都是血脉稀疏的被称为“哈弗”的半精灵。
他们并不被精灵们接受,但是,又自诩高贵,便用那儿特产的黑曜石雕刻成世界之树的种子的模样,佩戴在身上。
或许是精灵血脉的使然,他们要比一般人高大,长寿,并且拥有一些精灵们才有的血脉能力,或许刚才那莫名其妙的事情就是出自他的血脉。
看起来,这家伙应该是一个哈弗,那么,我或许知道一个比鞭挞更好的让他尖叫的惩罚。
据说,哈弗们对自己的头发与胡须有着近乎病态的爱惜,如果这个哈弗一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脑袋上寸草不生,不,如果他发现他原本毛茸茸的脑袋上只剩下左边脑袋上有头发,他会不会疯了?!
然后,等他醒了之后,我再把把他所剩下的头发统统剃掉,让他的脑袋彻底的成为一颗鸡蛋!
喔,他会不会像个姑娘一样尖叫?!
脑海里的场景让我觉得异常的舒心,我立刻扔开了手里的皮鞭,拔出了腰间的匕首。
寒光闪耀,剑花翻飞,转眼,我便将他脸上的胡须剃得干干净净。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他根本不是什么老头,他是个长得挺有味道的青年人,看起来与刚瑟尔一般大,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不过,哈弗们的生命是那么悠长,谁也猜测不出他们的确切年龄。
他的鼻梁高挺,唇线坚硬,长脸上的线条如同刀刻一般。
用匕首比划了一下,我利落的剃光了他右边脑袋上的头发。
做完那些,匕首在我的手中一转,我反手将它插-回了腰间的皮套里。
我对我的作品很满意。
噢!好吧,我承认,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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