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看到姐的光芒了吗 闪瞎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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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辅助。

报纸这种文字异常灵活的东西,需要的就是可以灵活排版的活字印刷技术。

而真正让大规模活字印刷走上历史舞台的,是一个叫约翰.古登堡的德国人,发明的古登堡印刷机。

他在印刷术上做出了两个杰出的创新,一个是用油墨代替水墨,一个是用铅锡合金字块代替木活块,并且制作了一套可以流水作业的印刷机。

从此之后,托印刷术革新的福,书籍行业直接腾飞。

这才是报纸诞生的温床,不是说想做报纸就能做的。

林绾很喜欢钻研这些东西,所以印刷术是她认为可以提供给宁澜的,最温和,最有帮助的东西。

一个女人拿着这种东西在古代,无异于小儿抱金于市。

幸好,她遇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依偎在宁澜的怀中,一直被压抑的灵魂,终于得到了释放。

感谢在这个荒芜的时代,还可以遇见你。

宁澜看着趴在他腿上痛哭的林绾,温柔地伸出大手,抚摸着她的脑袋。

他的妻子,究竟是何等神奇的生物呢?

神仙?妖怪?或是其它无法想象的存在?

他第一次遇到了完全超乎他想象的东西,心中升起很奇妙的感觉。

不过没关系,那些都不重要。

毕竟他的妻子,作为一个妻子,真的从不出格啊。

既然她一直是他的妻子,那他又何必在意她是谁呢?

只要一直对他有用,就可以了,呵呵。

……

因为报纸的诞生,林绾的心,终于重新找回活力。

“林氏书局”开张前天,林绾和宁澜一起来到店里。

看着书柜上整整齐齐的书,和散发着油墨味的新鲜报纸,林绾久违的露出一些笑容。

她已经可以想象,后世是怎么评价她的了。

在真正的历史浪潮中,无论是宠妃还是才女,都是男权社会妆点的一抹艳色。

她混在其中,也许不会像她们一样被人津津乐道,但当翻开史书后,总有人会注意到这个被遗落在角落里的“林夫人”。

难怪那么多人想名垂青史,一个名字,可以被千百年记得,怎么不是一种荣耀呢。

心理得到巨大满足的林绾,笑吟吟地看向宁澜:“报纸一面市,就要先发夺人,世子爷,你想好怎么造势了吗?”

宁澜笑道:“夫人放心,我已经和岳父商量好了。”

听到“岳父”两个字,林绾的笑容收敛了一下:“你是说我爹?”

宁澜轻笑:“不然还有谁呢?”

林绾:……

想起制盐法那巴掌,林绾心里开始不舒服起来。

宁澜见她神色,抬手握住她的手,安慰道:“夫人放心,岳父已经不生你的气了,父女哪有隔夜仇呢,你也别生他的气了。”

林绾:……

她心里不痛快,可也知道,这是在封建社会无可奈何的事。

书局的宣传,交给原主当右相的父亲,自然很恰当。

正在她踌躇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嘈杂声,只听有无数人乱七八糟奔喊着:“快来人啊!快来人啊!顺源书局烧书了!”

一听到这,顿时越来越多人跟着看起热闹来,林绾和宁澜相识一眼,也觉得有些好奇,就缀在人群后跟过去。

等到了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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