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玉京溯仙(十七)(我来过这人间...)(1 / 2)
“那就去看看。”丁文是想看看更多了。山边村的情况其实已经让他想做点什么了。但这里的问题,不是说一个恶村主在压榨所有人这么简单。换言之,并不是说换个村主就能改变的。甚至于,换一个村主,连改善一段时间都不行。大晴派的恶村主,除掉了,换个有人性的,还没那么贪婪的,至少几年可得太平。所以丁文当时就会直接除恶,犹如每日家里的清洁打扫,管一时也得做。临风城的山边村的情况,就是从制度上压榨人,换村主毫无作用,换上来的村主照样会遵守城主府指定的规则行事。这里的人,即使在受刑的,也从内心觉得他们的处境是命不好,只能认了。要改变临风城的情况,丁文知道,必须解决一个恶才能改变!那个恶——也就是这里的制度制定者。丁文虽然没有见面,却已经很肯定,临风城城主的混沌之体的嗜好——就是爱钱。离开了山边村,一路往临风城的途中,遇到的客店,饭店,杂货店,统统都是官卖。丁文吃饭的时候给钱打听,听那掌柜的说:“这些不官办怎么行啊?私人开,枕头杯子塞的烂棉花,逮着一个宰一个,城主府办事的人出门在路上都住不到几家正经的客店。官卖了价钱按规矩来,旺季涨价多少、淡季降价多少都有明确规定,这些钱也都归了城主赚去,怎么可能不官卖呢?”丁文想着山边村猎户的狮子大开口,这番话是有现实基础的,不过,实际上问题并不在于官办与否,而在于赚黑心钱的代价太小。其根本又在于:临风城的人视金钱为唯一,赚黑心钱是理所当然,不赚这种钱的人,肯定会被临风城的人视为傻子。至于城主为何不让赚黑心钱的人支付足够大的代价呢?很显然,那需要匹配大量的督查人员,会增加城主府的公共开支。相较之下,与其增加开支,不如全部官办,由城主府赚走所有的钱就成了最后的选项。临风城的城主在解决问题的时候,选择了金钱,舍弃了城民。沿途经过的村庄,本来以为跟山边村有什么不同,结果却发现,一路十几座村庄,没有一座是正常的。没有一座村庄,是正常点的状态……村里资源官卖,村主,官卖里工作的人不是刑徒,但也有负债,只是每个月的收入足以覆盖债务利息,一直定期还得起钱。因为没有真正的实际权力,物资的生产,开采,全都得如数上缴。村主倒不是忠于职守而不贪没,而是临风城有一个很厉害的规则——举报贪没、违规谋利的事情,举报者可以得到保护,最低程度也能安排到与原住地远的地方生活,还能得到举报事件中罚没的财产的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三;有些情况下还能取代被举报者的职务。换言之,村主要贪没,被负责记账的举报了,倾家荡产卖儿女再背负十辈子还不完的债是一定的。举报的人可以直接顶替了被举报者的职务当村主,受刑的村主罚没的钱的十分之一归举报者,不够达到奖励标准的话,村主一家未来生产劳作的收入,还债部分继续按十分之一的比例偿还给城主府和举报者。这种制度下,举报者跟城主府的利益是一致的,举报者好,城主府也好。谁贪没,谁就是在为举报者和城主府做额外的贡献。村主再怎么善待合作贪没的人,给予的利益也没办法比举报更大。举报的罚没是以村主任期村子产出的十倍计算,十倍的十分之一就是村主的全部家当也不够给的,何况还有直接顶替村主职务的好处。当村主的,想的不是贪没,而是时刻防止被人栽赃陷害,所以产出的一应账目都必须清清楚楚,唯恐被人设计陷害。丁文吃着东西,继续问做菜的村民:“你们一直在村里,为什么会欠债还不起被入刑?”“我出生就被卖了。我爹娘就是欠债的亏货啊!他们就是刑徒,我娘每年生一个,生孩子的奖金加上卖孩子的钱都用了还债。他们欠钱是碰上连续两年收成不好,房子的租金都付不起,后来就住草棚,草棚也得给占地的租金,第三年连草棚都住不起,利息也还不起,就破产咯!”“这种情况在临风城还挺多?”丁文在别的村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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